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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读书志 &#187; 读书有感</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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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读书格言的整理，读书感想的聚合</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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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读《蒋介石传》</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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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ue, 21 Feb 2012 02:05:36 +0000</pubDate>
		<dc:creator>读书志</dc:creator>
				<category><![CDATA[读书有感]]></category>
		<category><![CDATA[蒋介石]]></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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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春节前后，我享受治疗式的休假。在这期间，因对许多事情看不明白，就干脆看书过日子。由英国一个记者写的厚厚的《蒋介石传》，就在这期间看完了。 我们这一代人，生在新中国，长在新中国。国共内战、抗日战争等等，都离我们非常遥远。但这些的后遗症，却深刻地影响着我们。我们从小所受的教育，所接触的文字，所看的影视，已在我们的头脑里形成了一个固有的蒋介石的形象。在我们的脑海里，蒋介石就是一个上海滩的大流氓、投机者，是屠杀共产党人的反革命，是个”攘外必先安内”的卖国贼，是反抗民主的暴君和独裁者。看了《蒋介石传》，好像这些形象，都得重新审视了。 此书是中国青年出版社出的。出版说明上印着一句话， “书中所反映的立场、观点，均为原书立场和观点，不代表中国青年出版社。”这一撇清责任的话，似乎说明他们也认识到书中所提供的蒋介石形象，跟我们头脑中的形象不符。但是，记得正是中国青年出版社以前给我们提供的大量文字，在帮助塑造我们头脑中的蒋介石形象上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比如小说《红岩》。现在看见他们出版的这本《蒋介石传》，说明他们要有多么大的勇气啊！ 作者乔纳森-芬比，曾作为一个记者，在中国的香港呆过。本书不是故纸堆里的旧作，而是新世纪出版的。本书之所以这么厚，据作者说，他吸收和保留了中国内外研究蒋介石的最新观点和史料。因此，他提供的蒋介石形象，应该更趋于客观、公正吧！书中所述的每个事件，对我们这一代人来说，都耳熟能详。但他提供的观点和揭示的一些史料，却是颠覆性的。 在我们这一代人的印象中，蒋介石所犯下的滔天罪恶，其中之一就是1927年大肆屠杀共产党人。书中的史料表明，在大屠杀的头一天深夜，恰好是一个共产党人在深夜神秘地拜访了蒋介石，此人叫邓演达。书中虽然没有明说，但正是这个人可能把共产党人和国民党左派的计划告知了蒋介石。一切表明，如果蒋介石不先动手，那么对方必定要把他置于死地。 蒋介石一生中，为什么一直对共产党人那么仇恨呢？这个问题始终让我迷惑不解。书中虽然对此没有明确的说法，但看后我感觉可能有这么三个原因吧。第一，共产党要跟他争夺权力；第二，共产党走的是暴力革命，有武装；第三，也是最深刻的一点，就是共产党人鼓动工人和农民起来革命，而蒋介石却继承了清末以来的革命党人的思路，坚决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基本的社会秩序，不让工人和农民参与革命。虽然这一点最终导致了蒋介石的失败，但后来的历史还是证明了蒋介石的思路是对的。虽然给工人和农民做过许多承诺，但一旦帮助夺得政权后，就发现这个阶层还是要维持基本的稳定和秩序的。一切给予工人与农民的，又以国家和革命的名义，将它们又全部收回了。书中说，后来邓小平坚决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基本的秩序，跟蒋介石是一样的。我们现在的一切，似乎又回到了蒋介石那里了。 军阀混战，战争很残酷。看《蒋介石传》发现，不管战争多么残酷，但蒋介石对军阀们还是很文明和人道的。不管那些军阀们翻来覆去地背叛、反抗、作对，但只要归顺，蒋介石一直在党国里给他们保留着位置，有的还得到重用。我们这一代人得到的印象是，蒋介石一直在军阀之间玩弄权术，主要是收买他们。看了这本书之后，我觉得这个也不错嘛，用我们现在的主流话语来说，这叫妥协或者协调。而且军阀们似乎对他们的下属也很有人情。要我们归顺你，可以，但政府要保证我的弟兄们有饭吃有衣穿。蒋介石在收编时，基本上都做到了这一点。我们来看看我党的历史，就发现我党历来都是”残酷斗争、无情打击”的，不仅仅是党内的历次肃反，对待所谓反革命，那都是杀人如麻的。在对待政敌上，我党的人似乎都要从肉体上消灭之，所谓”彻底根除、不留后患”。一切都是强调暴力，留下的后遗症，似乎到现在仍然在起作用。 毛泽东翻过雪山后，蒋介石为什么不去继续追杀呢？书中对此也做了一个探讨。到陕西后，毛泽东的中央红军已经非常弱小了，如果继续围剿，毛泽东他们必定会遭遇灭亡。但此时，蒋介石却注意到一支更强大的留在四川的红军，于是把部队调去围剿张国焘的红四方面军。正是蒋介石的围剿，迫使张国焘不得不北上与毛泽东会合。客观上，蒋介石的行动帮助了毛泽东。但书中也有一个让人迷惑不解的地方。红四方面军到陕西后，长征中那一幕，让心有余悸的毛泽东并没把他们留在已经非常弱小的中央红军周围，反而要红四方面军继续西进，哪怕明知是错误的，有去无回，也要他们继续西进。 毛泽东为什么要这么做呢？红四方面军西进后，蒋介石的国军和地方军就开始进行大规模的围剿，导致红四方面军全军覆没。所谓西路军的悲惨历史，每次看到这些书籍，我都要潸然泪下。对此，我党的历史书都讳莫如深，这本书也没对此深究。 我们这一代人对蒋介石在抗日战争中的表现也有一个固定的印象。蒋介石顽固地坚持”攘外必先安内”，导致大量国土沦丧，因此是一个卖国贼。本书说，蒋介石确实坚持”攘外必先安内”的政策，但西安事变之后，蒋介石在抗日战争中还是尽力的。我们这一代人，认为是我党领导人民坚持斗争，才取得最后胜利的。但看本书后，发现我们的军队在后期被命令不得与日军发生正面冲突。也许，我们可以理解为这是游击战的需要。但本书说，毛泽东和蒋介石都坚信抗日战争之后，国共必将进行最后的决战，双方都在想尽办法保持自己军队的实力。事实是，国军在抗日中有重大的伤亡，而我们却在抗日战争中取得了飞速的发展壮大。 本书对蒋介石的”南京十年”评价甚高，似乎可与我们三十年的改革开放媲美。国家和社会迅速发展，但问题也不少。书中有一段话，让我很感触，这里引用如下吧。”虽然南京寻求建设现代化国家的基础，并且建立了不少的机构，但它的改革成员们却受到了资金短缺、政府在广大乡村地区的权威有限、乡村精英们的保守主义、根深蒂固的传统和一种制度等的羁绊，特别是这种制度把权力集中在了顶层，尤其是集中在那个号称是总司令的代表国家的人身上。现代化在很大程度上被看做是经济与技术方面的事情，而不是政治的进化。过分的特权被赋予了那些政府喜欢的人物，需要变革的所谓稳定性和行政管理的框架，却被严重忽略了。”书的封面上印着一句话：”从统治中国到失去江山，为什么会是蒋介石？”我们党似乎也没有从这里吸取教训，这是很危险的事情。 看《蒋介石传》，还可以看到苏联与美国在对华的态度方面的不同。其实，共产党和国民党都是在苏联的支持和改造下发展起来的。但是，明知这两个党都有武力，而且根本不可能走到一起的，苏联为什么要支持双方呢？从后来的发展来看，斯大林对中国是有私心的，也可说是包藏祸心的，其目的就是要分化中国，让国共隔江而治。但我们却牺牲了许多国家利益，全面照搬和学习了斯大林的那一套。相反，美国人一直是在无私地也很有耐心地帮助中国。书中说，罗斯福就明确地说：”一个强大的、统一的、文明的、富裕的、民主的中国符合美国的利益和目的。”这个政策，似乎到现在都在执行。但我们党却一直把美国描述成帝国主义，号召和鼓励人民仇美反美。美国人与蒋介石的冲突，实际上是一种民主与专制和独裁的冲突。当美国人后来对蒋介石绝望后，曾真心想支持延安的共产党人，哪知毛泽东全面地倒向了斯大林，美国人不得不又重新支持蒋介石。 看《蒋介石传》，对蒋经国也有了一些了解。蒋经国曾说：”没有永远的执政党。”这句话给了我很深的印象。看了本书才知道，蒋经国是蒋介石跟在乡下的原配夫人毛氏所生的儿子。苏联帮助改造国民党时，蒋介石把他送到苏联。后来蒋介石屠杀共产党人，蒋经国实际上成为苏联手里的人质。再后来，因苏联要交换一个被捕的波兰籍共产党人，就把蒋经国送回到蒋介石的身边。蒋经国的经历，让他对民主和专制都有比较深的体会吧，也许两种模式他都想用用，看到底哪种好些。四十年代，蒋经国在上海发起了”打老虎”运动，就借用了斯大林的肃反经验，搞得是轰轰烈烈，雷霆万顷，堪与重庆的”打黑除恶”相比，连杜月笙都逃亡日本，孔祥熙的儿子也被抓了。但是，在挨了宋美龄一记耳光之后，蒋经国第二天就不得不黯然辞职了。用专制手段来反腐，注定越反越腐。后来在台湾，蒋经国决心”用专制手段来结束专制”，搞搞民主试试，居然一下就成功了，而且在历史上留下了永远不会被人忘记的美名。我曾经幻想我们党也出现一个蒋经国似的人物，但无情的事实告诉我，幻想终归是幻想。我还是享受治疗式的休假，看不明白时事的时候，就继续看看书吧！ 来源:http://www.my1510.cn/article.php?id=72928<table class="wumii-related-items"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2" border="0" width="100%" style="clear: bo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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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style="PADDING-RIGHT: 0px; PADDING-LEFT: 0px; PADDING-BOTTOM: 0px; MARGIN: 5px 0px; WORD-SPACING: 0px; FONT: 13px/22px Arial, Helvetica, sans-serif; TEXT-TRANSFORM: none; COLOR: rgb(0,0,0); TEXT-INDENT: 2em; PADDING-TOP: 0px; WHITE-SPACE: normal; LETTER-SPACING: normal; BACKGROUND-COLOR: rgb(255,255,255); orphans: 2; widows: 2; webkit-text-size-adjust: auto; webkit-text-stroke-width: 0px">我们这一代人，生在新中国，长在新中国。国共内战、抗日战争等等，都离我们非常遥远。但这些的后遗症，却深刻地影响着我们。我们从小所受的教育，所接触的文字，所看的影视，已在我们的头脑里形成了一个固有的蒋介石的形象。在我们的脑海里，蒋介石就是一个上海滩的大流氓、投机者，是屠杀共产党人的反革命，是个”攘外必先安内”的卖国贼，是反抗民主的暴君和独裁者。看了《蒋介石传》，好像这些形象，都得重新审视了。</p>
<p style="PADDING-RIGHT: 0px; PADDING-LEFT: 0px; PADDING-BOTTOM: 0px; MARGIN: 5px 0px; WORD-SPACING: 0px; FONT: 13px/22px Arial, Helvetica, sans-serif; TEXT-TRANSFORM: none; COLOR: rgb(0,0,0); TEXT-INDENT: 2em; PADDING-TOP: 0px; WHITE-SPACE: normal; LETTER-SPACING: normal; BACKGROUND-COLOR: rgb(255,255,255); orphans: 2; widows: 2; webkit-text-size-adjust: auto; webkit-text-stroke-width: 0px">此书是中国青年出版社出的。出版说明上印着一句话， “书中所反映的立场、观点，均为原书立场和观点，不代表中国青年出版社。”这一撇清责任的话，似乎说明他们也认识到书中所提供的蒋介石形象，跟我们头脑中的形象不符。但是，记得正是中国青年出版社以前给我们提供的大量文字，在帮助塑造我们头脑中的蒋介石形象上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比如小说《红岩》。现在看见他们出版的这本《蒋介石传》，说明他们要有多么大的勇气啊！</p>
<p style="PADDING-RIGHT: 0px; PADDING-LEFT: 0px; PADDING-BOTTOM: 0px; MARGIN: 5px 0px; WORD-SPACING: 0px; FONT: 13px/22px Arial, Helvetica, sans-serif; TEXT-TRANSFORM: none; COLOR: rgb(0,0,0); TEXT-INDENT: 2em; PADDING-TOP: 0px; WHITE-SPACE: normal; LETTER-SPACING: normal; BACKGROUND-COLOR: rgb(255,255,255); orphans: 2; widows: 2; webkit-text-size-adjust: auto; webkit-text-stroke-width: 0px">作者乔纳森-芬比，曾作为一个记者，在中国的香港呆过。本书不是故纸堆里的旧作，而是新世纪出版的。本书之所以这么厚，据作者说，他吸收和保留了中国内外研究蒋介石的最新观点和史料。因此，他提供的蒋介石形象，应该更趋于客观、公正吧！书中所述的每个事件，对我们这一代人来说，都耳熟能详。但他提供的观点和揭示的一些史料，却是颠覆性的。</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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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style="PADDING-RIGHT: 0px; PADDING-LEFT: 0px; PADDING-BOTTOM: 0px; MARGIN: 5px 0px; WORD-SPACING: 0px; FONT: 13px/22px Arial, Helvetica, sans-serif; TEXT-TRANSFORM: none; COLOR: rgb(0,0,0); TEXT-INDENT: 2em; PADDING-TOP: 0px; WHITE-SPACE: normal; LETTER-SPACING: normal; BACKGROUND-COLOR: rgb(255,255,255); orphans: 2; widows: 2; webkit-text-size-adjust: auto; webkit-text-stroke-width: 0px">本书对蒋介石的”南京十年”评价甚高，似乎可与我们三十年的改革开放媲美。国家和社会迅速发展，但问题也不少。书中有一段话，让我很感触，这里引用如下吧。”虽然南京寻求建设现代化国家的基础，并且建立了不少的机构，但它的改革成员们却受到了资金短缺、政府在广大乡村地区的权威有限、乡村精英们的保守主义、根深蒂固的传统和一种制度等的羁绊，特别是这种制度把权力集中在了顶层，尤其是集中在那个号称是总司令的代表国家的人身上。现代化在很大程度上被看做是经济与技术方面的事情，而不是政治的进化。过分的特权被赋予了那些政府喜欢的人物，需要变革的所谓稳定性和行政管理的框架，却被严重忽略了。”书的封面上印着一句话：”从统治中国到失去江山，为什么会是蒋介石？”我们党似乎也没有从这里吸取教训，这是很危险的事情。</p>
<p style="PADDING-RIGHT: 0px; PADDING-LEFT: 0px; PADDING-BOTTOM: 0px; MARGIN: 5px 0px; WORD-SPACING: 0px; FONT: 13px/22px Arial, Helvetica, sans-serif; TEXT-TRANSFORM: none; COLOR: rgb(0,0,0); TEXT-INDENT: 2em; PADDING-TOP: 0px; WHITE-SPACE: normal; LETTER-SPACING: normal; BACKGROUND-COLOR: rgb(255,255,255); orphans: 2; widows: 2; webkit-text-size-adjust: auto; webkit-text-stroke-width: 0px">看《蒋介石传》，还可以看到苏联与美国在对华的态度方面的不同。其实，共产党和国民党都是在苏联的支持和改造下发展起来的。但是，明知这两个党都有武力，而且根本不可能走到一起的，苏联为什么要支持双方呢？从后来的发展来看，斯大林对中国是有私心的，也可说是包藏祸心的，其目的就是要分化中国，让国共隔江而治。但我们却牺牲了许多国家利益，全面照搬和学习了斯大林的那一套。相反，美国人一直是在无私地也很有耐心地帮助中国。书中说，罗斯福就明确地说：”一个强大的、统一的、文明的、富裕的、民主的中国符合美国的利益和目的。”这个政策，似乎到现在都在执行。但我们党却一直把美国描述成帝国主义，号召和鼓励人民仇美反美。美国人与蒋介石的冲突，实际上是一种民主与专制和独裁的冲突。当美国人后来对蒋介石绝望后，曾真心想支持延安的共产党人，哪知毛泽东全面地倒向了斯大林，美国人不得不又重新支持蒋介石。</p>
<p style="PADDING-RIGHT: 0px; PADDING-LEFT: 0px; PADDING-BOTTOM: 0px; MARGIN: 5px 0px; WORD-SPACING: 0px; FONT: 13px/22px Arial, Helvetica, sans-serif; TEXT-TRANSFORM: none; COLOR: rgb(0,0,0); TEXT-INDENT: 2em; PADDING-TOP: 0px; WHITE-SPACE: normal; LETTER-SPACING: normal; BACKGROUND-COLOR: rgb(255,255,255); orphans: 2; widows: 2; webkit-text-size-adjust: auto; webkit-text-stroke-width: 0px">看《蒋介石传》，对蒋经国也有了一些了解。蒋经国曾说：”没有永远的执政党。”这句话给了我很深的印象。看了本书才知道，蒋经国是蒋介石跟在乡下的原配夫人毛氏所生的儿子。苏联帮助改造国民党时，蒋介石把他送到苏联。后来蒋介石屠杀共产党人，蒋经国实际上成为苏联手里的人质。再后来，因苏联要交换一个被捕的波兰籍共产党人，就把蒋经国送回到蒋介石的身边。蒋经国的经历，让他对民主和专制都有比较深的体会吧，也许两种模式他都想用用，看到底哪种好些。四十年代，蒋经国在上海发起了”打老虎”运动，就借用了斯大林的肃反经验，搞得是轰轰烈烈，雷霆万顷，堪与重庆的”打黑除恶”相比，连杜月笙都逃亡日本，孔祥熙的儿子也被抓了。但是，在挨了宋美龄一记耳光之后，蒋经国第二天就不得不黯然辞职了。用专制手段来反腐，注定越反越腐。后来在台湾，蒋经国决心”用专制手段来结束专制”，搞搞民主试试，居然一下就成功了，而且在历史上留下了永远不会被人忘记的美名。我曾经幻想我们党也出现一个蒋经国似的人物，但无情的事实告诉我，幻想终归是幻想。我还是享受治疗式的休假，看不明白时事的时候，就继续看看书吧！</p>
<p style="PADDING-RIGHT: 0px; PADDING-LEFT: 0px; PADDING-BOTTOM: 0px; MARGIN: 5px 0px; WORD-SPACING: 0px; FONT: 13px/22px Arial, Helvetica, sans-serif; TEXT-TRANSFORM: none; COLOR: rgb(0,0,0); TEXT-INDENT: 2em; PADDING-TOP: 0px; WHITE-SPACE: normal; LETTER-SPACING: normal; BACKGROUND-COLOR: rgb(255,255,255); orphans: 2; widows: 2; webkit-text-size-adjust: auto; webkit-text-stroke-width: 0px">来源:<a href="http://www.my1510.cn/article.php?id=72928" target="_blank">http://www.my1510.cn/article.php?id=72928</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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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读三叶的《未必佳集》</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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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at, 05 Nov 2011 13:02:33 +0000</pubDate>
		<dc:creator>读书志</dc:creator>
				<category><![CDATA[读书有感]]></category>
		<category><![CDATA[未必佳集]]></category>
		<category><![CDATA[林斤澜]]></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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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　　《未必佳集》里多佳作，我喜欢读这路文章。又像是许久没有读到了，拿起来本想先随便翻翻，等到手头的“活”告个段落再细读，不料这随便翻翻是从头翻到尾才放下手来。 　　放下手来心里还痒痒的，想去翻翻先前读过的归有光、朱自清，还有外国的索洛延……这一牵扯不得了，勾起来一条线，这线细却是很长，清楚却又飘荡，那一头在蓝天白云，那里，是有一个风筝的。 　　这条线其实在我心里。那与三叶的文章有多少关系呢？马上还只能肯定是他们的文章勾起来的，别的慢慢再说。 　　索性放下手里的“活”，写下我的感想。 　　三叶就是叶至善、叶至美、叶至诚兄姐弟三人。早在抗日战争时期，他们有的还是中学生，有的上了大专学校，总之都还是学生吧，就合印过两本集子，一本叫《花萼》，一本就叫《三叶》，都是他们的父亲题的名。 　　“一有过了三十几年，最近四年间，我们三个才互相鼓励，重新练习写作，有些短的习作还要请父亲过目……”这是现在的《未必佳集》了。看来是老大叶至善题的集名，用的是《世说新语》中陈韪数落孔融的那八个字：“小时了了，大未必佳。”若拿今年来说，“小三官”叶至诚也满六十了吧，老哥儿们虚怀若谷。 　　《未必佳集》中，叶至诚有一篇《跟父亲学写》，中间写到“哥哥这样描写过父亲那时候给我们改文章的情景：吃罢晚饭，碗筷收拾过了，植物油灯移到桌子的中央。父亲戴起老花镜，坐下来改我们的文章。我们各据桌子的一边，眼睛盯住了父亲手里的笔尖，你一句，我一句，互相指摘、争辩。 　　有时候，让父亲指出了可笑的谬误，我们就尽情地笑了。每改罢一段，父亲朗读一遍，看语气是否顺适，我们就跟着他朗诵。……” 　　他们的父亲，是当今“×世同堂”的文艺界中，最年长的德高望重的长者。道德文章，山高水长。 　　当年他们一家住在“大后方”封为“陪都”的重庆，我也在重庆周围“打烂仗”，名为“流亡学生”，迹近“草莽”生活。依稀记得当年就读到过这样的“佳话”，一时心情复杂，但立刻就不在意了。今日想来，学写，各有各的路子，但基本功的锻炼是谁也少不得的。有这样的好家庭，可能事半功倍。我现在的文字还疙里疙瘩，当和少年境遇有关。 　　二十多年前，我进入专业写作的行列不久，在一个座谈会上，听一位比我资格老的作家发言，他说自己对错别字不管，什么语法文法也不管，这些由编辑管去，要不，编辑管什么呢？我惊异。想问，那么我们是干什么的呢？ 　　因为资格浅，没有问出来。也因为当时的风尚，只要是根子正出身红，可以把一蓬乱草似的东西捧到编辑部去，由编辑细摘细修。这是政治任务，言不二价。“乱草”似的说法，是一位编辑告诉我的，不是我的发明。 　　座谈会上发言的那位作家，历经战争，为人也朴实有泥土气息。体格粗壮，披着大衣坐在三人沙发上占一半位置，我觉着可悲。 　　他将在文学道路上，留不下一个脚印。现在还不能把话说到十足，不过已经八九了。 　　画家要是照着叶至善的描写，画一幅灯下课子图。我想灯光当然是柔和的，仿佛是阳光溶化在水里，可否叫做溶溶？色调是温暖的，气氛融融。少者笑脸如梦如痴，长者每饭必酒，此时当是有酒不在酒的醉翁，情意浓浓。 　　整体说来：和谐。 　　《未必佳集》作者三人，凡四十二篇，读来整体和谐。还有平和、厚重、细密、周到、明智、亲切……等等可说，但我以为总起来说，是一种和谐的美。 　　他们相像正像一双手上的手指头，他们的不像又像“十个手指头不一般长”。这个世界在他们面前，他们吸收进来的时候细致灵敏，发放出去的时候冷静平和。叶至善有思想的火花，可是不点燃成火炬；叶至诚有感情的愤懑，可是不发作成号筒；叶至美更是小桥流水，有幽兰藏在侨洞里，有透明的小鱼儿在水底静定如针，往来似箭。 　　叶至诚回忆“跟父亲学写”，还写下这么几句话：“父亲不先说应该怎么改，让我们一起来说，你也想，我也想，父亲也想，一会儿提出了好几种不同的改法。经过掂量比较，选择最好的一种，然后修改定稿。……” 　　回忆的是“学写”，没有提到学做人。我想他们的文章互相又像又不像，和这样的学写关联，和没有提到的学做人也分不开吧。 　　“假如我是一个作家，我要努力做一件在今天并不很容易做的事，那就是：在作品里要有我自己。”这是“小三官”的话，他有点激动了吧，差点儿不那么平和从容了。他的哥哥和姐姐没有这样说，不过他们的文章里，都饱和着“我自己”。 　　不隐瞒，不躲闪，“要使读者”“清楚地看到我”。“即使是真理，即使是人民的呼声，如果还没有在我的感情上找到触发点，还没有化为我的血肉，我的灵魂，我就不写，因为我还没有资格写。……” 　　写的多是“小天地”，或说写的最动人的篇章还是“小天地”，比较恰当。“小天地”一词，在正常情况下是不带贬意的吧。现在有一种“小猫小狗小村小店小五小六……”的说法，就有嘲讽的意味了。 　　写父亲，写孙女，写儿时，写戒烟，写粉色的连衣裙，写七十年前的日记，写吃鱼，写倒霉的橄榄核……一丝一缕，都仿佛是自己的一根神经，是自己感受到心里去，又从自己心里抽出来。 　　那么时代在哪里呢？时代在背景上，在字里行间。 　　那么，文艺的功能呢？文艺就为了表现自己？这叫什么文艺！ 　　类似这样的问题可能发生过。作者在结集出书的时候，写了个“附记”，照抄如下： 　　附记：十年动乱当中，批判文艺作品有各种各样叫人无法辩驳的罪名，其中之一叫做“顽强地表现自己”。在这个罪名的恫吓威胁之下，出现了一批看不见作者自己的小说、诗歌、散文、剧本；但是奇怪，这些东西好像都不成了文艺。这篇短文是针对这种情形说的，原先用了“表现我”的提法，不料因此引起了误解。现在趁编集子的机会改正过来，以免谬种流传。1982 年12 月。 　　“跟父亲学写”的时候，他们老人家有一句话叫做“自肚皮经”。这种吴语方言，我的老家说做“自家肚皮经”，意思一样。这句话说的是自己的思路，常常有跳跃，有混乱，有个人特殊的习性，照样写成文章，读者不懂，或不好懂，这就成了文章的毛病了。 　　“父亲说：“写文章要想到别人，想到读文章的人，要把自己换一个位置，设想成读文章的人，再来看一看文章究竟写得怎么样。’”下边还说到“要想到别人”，是他们老人家为文和为人的“重要守则”。 　　我这里暂且只讨论为文吧。 　　前一段说“作品里要有我自己”，这一段说写作品时“要想到别人”。 　　有自己和有别人，都是重要守则。 　　父亲一向主张写东西要和生活里说话一样。写在文章里的话当然是经过了一番选择和思考的，然而仍旧要保持跟生活里说的话一样自然。 　　写东西‘不难又难’的道理，似乎就在这里。 　　我觉得不只是“不难又难”，这里头的道理相当复杂。有的文章明白易晓，也可以说是流畅自然，但没有个性，也就是没有自己。有的文章读来顿挫甚多，又正好表达了深沉。有的文章时有疙瘩，恰恰是那乡土的风情，那一个作家的调调儿。 　　三叶的文章里，时有“所、所以、而、而且……”，好处是周到妥当，但是不是也“书本气”了些。在知识分子的生活里，有的人爱说“字儿话”，但也不是全那样。在农村生活里，差不多听不见这些字眼。若有一位嘴里多几个“字儿话”，别人会笑他的。那么农村里说话说不周到吗？说不明白吗？ 　　当然不是，他们自有办法，一般说，比知识分子的大白话要生动一些。 　　这是些粗浅的意思，但也是一个角度。为什么说这里头的“经”复杂呢？ 　　就为的不能不从几个不同的角度来探索。但，“要想到别人”无疑是对的，应当是“重要守则”。希望读者不要误会我的讨论，是反对“要想到别人”。 　　“自肚皮经”指的也不单是个别字眼，要紧的是思路。那么思路有跳跃、交错、颠倒、多线多义，还有一个厉害的：变形变态。这些是作者的“自肚皮经”，往往更是“生活经”。不跳跃、交错……不足以表达某些生活。也如前边说到有的文字或多顿挫，或带疙瘩，不这样，还和某些生活感受不“贴”，奈何？ 　　当然，还要坚持“想到别人”。别人不懂，写了做什么？但什么叫“不懂”？文艺作品的懂与不懂，和科学文章的懂与不懂又不一样。读文艺作品，怎么才算懂了？是载道——打通了读者的思想？是明理——解决了人生的疑难？是指南——纠正了工作的进程？总要有点什么叫人明白的，才叫“懂”。 　　这又是一个角度。 　　再说“不懂”。比如甲乙两人，甲比乙修养高经验多。甲读某个作品嘴里生涩，眼里出“眦目糊”。乙读起来倒如吃清盐橄榄，一路上没有碰着过懂和不懂。这是怎么回事？曲高寡和吗？又怎么高者不和低者和？究其原因，只怕还是文艺观的不同。所谓“观点”，竟有这么厉害。 　　当然，也有懂是懂得的，或不喜欢，或不赞成，或碍难主张，或事关本命，或说不清看不透拿不准……都可以统而言之不懂。这又另当别说了。 　　反对“要想到别人”的作家不知道有没有，“想到别人”的层次，倒是各有不同。这里头的“经”我想念懂，也还半懂不懂。暂不啰嗦了。 　　《未必佳集》是一个散文集子，里头有的像是杂文，但也有散文的美。 　　有几篇若分类，当归到小说里去，不过也是“散文化”的小说。 　　有人说比起别的文体，祖国的散文渊源最久，佳作最多，我信。有人说当代的散文路子走窄了。其实不止散文，别的文体也过于单一了吧。单一到有了模式，就僵硬了。 　　散文和新闻报导、人物特写走到一路，不分彼此，就没有了散文。 　　散文里没有了“我自己”，比起别的文体来，更加糟糕。 　　《未必佳集》里有“我自己”，有“自己的灵魂”，还有“自己的外貌”，“这外貌包括方法、样式、风格、语言……” 　　我想加一句，还有自己的性情。这性情也包括了弱点，海棠花开花落，写得多么细致，海棠院子里外的急风暴雨，就比较粗略了。回忆儿时的同窗，有情有趣，有甜有酸。悼念患难战友，痛心不知几倍于儿时，笔力倒又见弱了。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　　《未必佳集》里多佳作，我喜欢读这路文章。又像是许久没有读到了，拿起来本想先随便翻翻，等到手头的“活”告个段落再细读，不料这随便翻翻是从头翻到尾才放下手来。<br />
　　放下手来心里还痒痒的，想去翻翻先前读过的归有光、朱自清，还有外国的索洛延……这一牵扯不得了，勾起来一条线，这线细却是很长，清楚却又飘荡，那一头在蓝天白云，那里，是有一个风筝的。<code><br />
　　这条线其实在我心里。那与三叶的文章有多少关系呢？马上还只能肯定是他们的文章勾起来的，别的慢慢再说。<br />
　　索性放下手里的“活”，写下我的感想。<br />
　　三叶就是叶至善、叶至美、叶至诚兄姐弟三人。早在抗日战争时期，他们有的还是中学生，有的上了大专学校，总之都还是学生吧，就合印过两本集子，一本叫《花萼》，一本就叫《三叶》，都是他们的父亲题的名。<br />
　　“一有过了三十几年，最近四年间，我们三个才互相鼓励，重新练习写作，有些短的习作还要请父亲过目……”这是现在的《未必佳集》了。看来是老大叶至善题的集名，用的是《世说新语》中陈韪数落孔融的那八个字：“小时了了，大未必佳。”若拿今年来说，“小三官”叶至诚也满六十了吧，老哥儿们虚怀若谷。<br />
　　《未必佳集》中，叶至诚有一篇《跟父亲学写》，中间写到“哥哥这样描写过父亲那时候给我们改文章的情景：吃罢晚饭，碗筷收拾过了，植物油灯移到桌子的中央。父亲戴起老花镜，坐下来改我们的文章。我们各据桌子的一边，眼睛盯住了父亲手里的笔尖，你一句，我一句，互相指摘、争辩。<br />
　　有时候，让父亲指出了可笑的谬误，我们就尽情地笑了。每改罢一段，父亲朗读一遍，看语气是否顺适，我们就跟着他朗诵。……”<br />
　　他们的父亲，是当今“×世同堂”的文艺界中，最年长的德高望重的长者。道德文章，山高水长。<br />
　　当年他们一家住在“大后方”封为“陪都”的重庆，我也在重庆周围“打烂仗”，名为“流亡学生”，迹近“草莽”生活。依稀记得当年就读到过这样的“佳话”，一时心情复杂，但立刻就不在意了。今日想来，学写，各有各的路子，但基本功的锻炼是谁也少不得的。有这样的好家庭，可能事半功倍。我现在的文字还疙里疙瘩，当和少年境遇有关。<br />
　　二十多年前，我进入专业写作的行列不久，在一个座谈会上，听一位比我资格老的作家发言，他说自己对错别字不管，什么语法文法也不管，这些由编辑管去，要不，编辑管什么呢？我惊异。想问，那么我们是干什么的呢？<br />
　　因为资格浅，没有问出来。也因为当时的风尚，只要是根子正出身红，可以把一蓬乱草似的东西捧到编辑部去，由编辑细摘细修。这是政治任务，言不二价。“乱草”似的说法，是一位编辑告诉我的，不是我的发明。<br />
　　座谈会上发言的那位作家，历经战争，为人也朴实有泥土气息。体格粗壮，披着大衣坐在三人沙发上占一半位置，我觉着可悲。<br />
　　他将在文学道路上，留不下一个脚印。现在还不能把话说到十足，不过已经八九了。<br />
　　画家要是照着叶至善的描写，画一幅灯下课子图。我想灯光当然是柔和的，仿佛是阳光溶化在水里，可否叫做溶溶？色调是温暖的，气氛融融。少者笑脸如梦如痴，长者每饭必酒，此时当是有酒不在酒的醉翁，情意浓浓。<br />
　　整体说来：和谐。<br />
　　《未必佳集》作者三人，凡四十二篇，读来整体和谐。还有平和、厚重、细密、周到、明智、亲切……等等可说，但我以为总起来说，是一种和谐的美。<br />
　　他们相像正像一双手上的手指头，他们的不像又像“十个手指头不一般长”。这个世界在他们面前，他们吸收进来的时候细致灵敏，发放出去的时候冷静平和。叶至善有思想的火花，可是不点燃成火炬；叶至诚有感情的愤懑，可是不发作成号筒；叶至美更是小桥流水，有幽兰藏在侨洞里，有透明的小鱼儿在水底静定如针，往来似箭。<br />
　　叶至诚回忆“跟父亲学写”，还写下这么几句话：“父亲不先说应该怎么改，让我们一起来说，你也想，我也想，父亲也想，一会儿提出了好几种不同的改法。经过掂量比较，选择最好的一种，然后修改定稿。……”<br />
　　回忆的是“学写”，没有提到学做人。我想他们的文章互相又像又不像，和这样的学写关联，和没有提到的学做人也分不开吧。<br />
　　“假如我是一个作家，我要努力做一件在今天并不很容易做的事，那就是：在作品里要有我自己。”这是“小三官”的话，他有点激动了吧，差点儿不那么平和从容了。他的哥哥和姐姐没有这样说，不过他们的文章里，都饱和着“我自己”。<br />
　　不隐瞒，不躲闪，“要使读者”“清楚地看到我”。“即使是真理，即使是人民的呼声，如果还没有在我的感情上找到触发点，还没有化为我的血肉，我的灵魂，我就不写，因为我还没有资格写。……”<br />
　　写的多是“小天地”，或说写的最动人的篇章还是“小天地”，比较恰当。“小天地”一词，在正常情况下是不带贬意的吧。现在有一种“小猫小狗小村小店小五小六……”的说法，就有嘲讽的意味了。<br />
　　写父亲，写孙女，写儿时，写戒烟，写粉色的连衣裙，写七十年前的日记，写吃鱼，写倒霉的橄榄核……一丝一缕，都仿佛是自己的一根神经，是自己感受到心里去，又从自己心里抽出来。<br />
　　那么时代在哪里呢？时代在背景上，在字里行间。<br />
　　那么，文艺的功能呢？文艺就为了表现自己？这叫什么文艺！<br />
　　类似这样的问题可能发生过。作者在结集出书的时候，写了个“附记”，照抄如下：<br />
　　附记：十年动乱当中，批判文艺作品有各种各样叫人无法辩驳的罪名，其中之一叫做“顽强地表现自己”。在这个罪名的恫吓威胁之下，出现了一批看不见作者自己的小说、诗歌、散文、剧本；但是奇怪，这些东西好像都不成了文艺。这篇短文是针对这种情形说的，原先用了“表现我”的提法，不料因此引起了误解。现在趁编集子的机会改正过来，以免谬种流传。1982 年12 月。<br />
　　“跟父亲学写”的时候，他们老人家有一句话叫做“自肚皮经”。这种吴语方言，我的老家说做“自家肚皮经”，意思一样。这句话说的是自己的思路，常常有跳跃，有混乱，有个人特殊的习性，照样写成文章，读者不懂，或不好懂，这就成了文章的毛病了。<br />
　　“父亲说：“写文章要想到别人，想到读文章的人，要把自己换一个位置，设想成读文章的人，再来看一看文章究竟写得怎么样。’”下边还说到“要想到别人”，是他们老人家为文和为人的“重要守则”。<br />
　　我这里暂且只讨论为文吧。<br />
　　前一段说“作品里要有我自己”，这一段说写作品时“要想到别人”。<br />
　　有自己和有别人，都是重要守则。<br />
　　父亲一向主张写东西要和生活里说话一样。写在文章里的话当然是经过了一番选择和思考的，然而仍旧要保持跟生活里说的话一样自然。<br />
　　写东西‘不难又难’的道理，似乎就在这里。<br />
　　我觉得不只是“不难又难”，这里头的道理相当复杂。有的文章明白易晓，也可以说是流畅自然，但没有个性，也就是没有自己。有的文章读来顿挫甚多，又正好表达了深沉。有的文章时有疙瘩，恰恰是那乡土的风情，那一个作家的调调儿。<br />
　　三叶的文章里，时有“所、所以、而、而且……”，好处是周到妥当，但是不是也“书本气”了些。在知识分子的生活里，有的人爱说“字儿话”，但也不是全那样。在农村生活里，差不多听不见这些字眼。若有一位嘴里多几个“字儿话”，别人会笑他的。那么农村里说话说不周到吗？说不明白吗？<br />
　　当然不是，他们自有办法，一般说，比知识分子的大白话要生动一些。<br />
　　这是些粗浅的意思，但也是一个角度。为什么说这里头的“经”复杂呢？<br />
　　就为的不能不从几个不同的角度来探索。但，“要想到别人”无疑是对的，应当是“重要守则”。希望读者不要误会我的讨论，是反对“要想到别人”。<br />
　　“自肚皮经”指的也不单是个别字眼，要紧的是思路。那么思路有跳跃、交错、颠倒、多线多义，还有一个厉害的：变形变态。这些是作者的“自肚皮经”，往往更是“生活经”。不跳跃、交错……不足以表达某些生活。也如前边说到有的文字或多顿挫，或带疙瘩，不这样，还和某些生活感受不“贴”，奈何？<br />
　　当然，还要坚持“想到别人”。别人不懂，写了做什么？但什么叫“不懂”？文艺作品的懂与不懂，和科学文章的懂与不懂又不一样。读文艺作品，怎么才算懂了？是载道——打通了读者的思想？是明理——解决了人生的疑难？是指南——纠正了工作的进程？总要有点什么叫人明白的，才叫“懂”。<br />
　　这又是一个角度。<br />
　　再说“不懂”。比如甲乙两人，甲比乙修养高经验多。甲读某个作品嘴里生涩，眼里出“眦目糊”。乙读起来倒如吃清盐橄榄，一路上没有碰着过懂和不懂。这是怎么回事？曲高寡和吗？又怎么高者不和低者和？究其原因，只怕还是文艺观的不同。所谓“观点”，竟有这么厉害。<br />
　　当然，也有懂是懂得的，或不喜欢，或不赞成，或碍难主张，或事关本命，或说不清看不透拿不准……都可以统而言之不懂。这又另当别说了。<br />
　　反对“要想到别人”的作家不知道有没有，“想到别人”的层次，倒是各有不同。这里头的“经”我想念懂，也还半懂不懂。暂不啰嗦了。<br />
　　《未必佳集》是一个散文集子，里头有的像是杂文，但也有散文的美。<br />
　　有几篇若分类，当归到小说里去，不过也是“散文化”的小说。<br />
　　有人说比起别的文体，祖国的散文渊源最久，佳作最多，我信。有人说当代的散文路子走窄了。其实不止散文，别的文体也过于单一了吧。单一到有了模式，就僵硬了。<br />
　　散文和新闻报导、人物特写走到一路，不分彼此，就没有了散文。<br />
　　散文里没有了“我自己”，比起别的文体来，更加糟糕。<br />
　　《未必佳集》里有“我自己”，有“自己的灵魂”，还有“自己的外貌”，“这外貌包括方法、样式、风格、语言……”<br />
　　我想加一句，还有自己的性情。这性情也包括了弱点，海棠花开花落，写得多么细致，海棠院子里外的急风暴雨，就比较粗略了。回忆儿时的同窗，有情有趣，有甜有酸。悼念患难战友，痛心不知几倍于儿时，笔力倒又见弱了。<br />
　　不故作雄深，不矫为慷慨，去粉饰，勿卖弄，见真性情。读之“受用”<br />
　　——这两字数处见到，《戒烟》篇中用得最妙。</p>
<p>    文/林斤澜</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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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读《卡门》杂感</title>
		<link>http://dushuzhi.com/archives/4003.html</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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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at, 05 Nov 2011 12:21:46 +0000</pubDate>
		<dc:creator>读书志</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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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CDATA[卡门]]></category>
		<category><![CDATA[林斤澜]]></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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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　　新近看电视，在大节目中间穿插的小节目中，遇见了《卡门》乐曲的选曲，还有现代舞《卡门》的片段。是现代舞，若是芭蕾早已见过多回了。 　　梅里美的小说《卡门》，译成汉字不足五万，拿我们现在看“长”的行情来说，不过一个小中篇。大约一百五十年来，经过多少代的读者，一直没有“下书架”。它又适合各种艺术形式来表现，古典的表现了，现代的还要再表现过。音乐、舞蹈、绘画都一再的来，电影电视更不用说了。 　　评论家说：“肯定具有某种动人的魅力。” 　　小说里有爆发的搏斗，有奇特的情节，有异域风光，有坑蒙拐骗，有放浪的调情，有生和死，有悲剧结尾。我先前读来，心想“魅力”可能就在这应有尽有里边，这里边不论哪一样，不都有吸引力吗？应有尽有，岂不发生魅力了？ 　　“魅力”在艺术里，究竟是种什么东西，谁能说得鼻子是鼻子眼睛是眼睛呢？ 　　这里的应有尽有，若照一般“情节小说”“动作小说”“功夫小说”“惊险小说”的写法，洋洋几十万言是可以的。 　　若照所谓“言情小说”来写，一个军人，一个妓女；一个痴情，一个放荡；一个泰山勇士，一个江湖侠女……弄得死来活去也不免陈旧气味。 　　这个四方多字的小中篇，前头与后头还有大段的议论，放在“应有尽有”身上的，实在非常简约。仿佛多说一句就“俗”了。仿佛坚决不要“通俗”，要的是“通脱”，谁知“通俗”和“通脱”弄得顺手了，又是“相通”的。 　　整个故事的主要部分，是男主角何塞杀死女主角卡门以后，在狱中等待死刑的时候叙述出来。用第一人称的叙述方法，可以大跨大跳，只要有情绪的联合，就不会零散。卡门有了个新的情人斗牛士，何塞第一次去看情敌斗牛，那情敌就给牛踩死了。三言两语，可以说是草率了事。 　　简约到有些关节好不潦草的地步，这倒容易搜索。“魅力”究竟在哪里呢？哪里能够藏得住身呢？ 　　我再读《卡门》的时候，有件事叫我动心。这事不在情节故事上，是情节进行中带出来的一点意思，先前见也见到，不过没有引发思索。 　　卡门早就和何塞说“……我不愿意给人家纠缠，尤其不要人家指挥我。 　　我要的是自由，爱干什么就干什么……” 　　何塞发觉卡门爱上斗牛士以后，禁止他们来往，卡门说：“如果有人禁止我做一件事，我偏要马上去做。” 　　斗牛士死后，何塞要卡门“改变生活。” 　　卡门说：“我经常想到你会杀死我……” 　　“我先死，你后死。我知道事情准会这样发生。” 　　生死关头是这样开始的： 　　“‘跟我走吧’，我对她说。 　　‘好吧！’她说，‘走吧！’” 　　就这样简简单单，两人同骑一马走到一家孤零零的客店里。 　　“我把她单独留在那里考虑，自己到小修道院那边溜达。” 　　还在草地上躺了一会儿。“……我回到客店，希望卡门已经逃走；她可能会骑了我的马远走高飞……” 　　须知卡门在行骗、抢劫、走私、格斗的生涯中，逃走是家常，是惯技，还可以说是乐趣。这回生死关头，却没有走。“她全神贯注作她的魔术。” 　　把铅条熔化，倒在一碗水里冷却。“用悲哀的神气把它翻来翻去，一忽儿又唱些有魔法的歌曲。” 　　何塞叫她上马一同走，”我们走到了一个冷僻的山谷，我勒住了马。 　　‘是在这儿吗？’她问。 　　她一跳就跳到地上。她除下头巾，扔到脚下，一只拳头插在腰里，站在那里动也不动，目不转睛地盯着我。 　　‘你想杀我，我很清楚，’她说，‘这是命中注定，可是你不能叫我让步。’” 　　倒是何塞让步了，恳求了，“我一切都答应献给她，只要她继续爱我。” 　　“‘不！不！不！’她跺着脚说。 　　她把我送给她的戒指从手指上脱下来，把它扔到树丛里去。 　　何塞给激怒了，把刀子捅了过去。 　　卡门不但相信铅条变化形状，还相信咖啡渣子，相信早上在门口遇见教士，相信兔子从马脚下跑过……都是决定命运的征兆。 　　她给人算命是骗钱还行窃，她自己又相信“命中注定”。 　　这个只要自由，死也要自由的吉卜赛女人，她的灵魂里却有极不自由的宿命观念。为了自由，毫不迟疑，全无惧色的去死。给她充分的机会逃走，也不脱逃，因为是“命中注定”！这个命又是铅条、咖啡渣子……都可以左右的，难道这不是极不自由吗？ 　　当我发觉了这一点，震动了。都来不及从时代背景啦，民族文化啦，产生环境啦去分析。仿佛这些是评论家的事，我可用不着，我只是感受好了。 　　我感受到深刻。 　　心想这样的深刻，才有这样经久不息的光辉。 　　说到这里还是咬金断铁，再往下说就踌躇了。是不是那经久又吸引了多种艺术形式的魅力，也就产生在这样的深刻里？算不算得找着了魅力的鼻子眼睛了？ 　　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的《梅里美小说选》，是郑永慧译的，有柳鸣九写的《前言》。开头就说：“此人肯定具有独特的才能和动人的魅力”，“魅力” 　　虽说不清也画不出来，却是文艺上常用的词儿，可见大家都感觉到有这么个东西存在。特别在梅里美“此人”这里，不用“魅力”只怕找不到更好的说词了。 　　以下和《红与黑》和《悲惨世界》和《人间喜剧》作了些比较，很是扼要。再以下逐篇说一说“此人”的代表作。说到《卡门》的地方，抄录如下：……而在著名的小说《卡门》中，梅里美更达到他这方面的最高成就，塑造出一个举世闻名的人物形象。卡门是一个社会和法律的“化外之民”，身上具有某些邪恶的特点，但梅里美把她表现为一朵“恶之花”，赋与她某些闪闪发光的东西：自觉地站在社会对立面，对统治阶级的规范和法纪表示公开的轻蔑，并以触犯它为乐事。她是一个社会的叛逆者，以“恶”的方式来反抗社会；她又是一个独立不羁性格的典型，不愿忍受社会的任何束缚，她最珍视的是个性的自由，即使在死亡的威胁面前，她也不肯放弃，于是，以整个生命为代价来忠于自己，就成为这个人物最突出的、也是最吸引人的特点。梅里美把这个自由的粗犷的吉卜赛人的典型和虚伪、苍白的文明社会对照起来，把她的非法活动、骇世惊俗的生活态度与统治阶级的道德法律对立起来，让她以勇敢的忠于自己的死超越于文明社会之上，让这个“恶”的精灵在那个社会的凡夫俗子面前闪闪发光，正表现了他对资产阶级文明的否定。 　　我读书不多，对《卡门》的论述只零散见过几篇。印象中，大致就是这样。抄录的三百来字，大致是“公论”了。分析卡门的性格特点和这个形象的意义，我看也是有根有据的。 　　这里边有一个词：“惊世骇俗。”我记得见过几次。卡门是一个惊世骇俗的人物，但她的行为中，她的灵魂中，又有世俗的宿命观念。对这个观念的固执，不要说比起别一时代的人来，就是比男主角何塞，也要世俗得多。 　　何塞拔出了刀子又心软了，完全让步了。她要自由，不要让步。同时，她按古老规矩认定“作为我的罗姆，你有权利杀死你的罗蜜”。死，早已叫命运和民俗注定了。 　　这个惊世骇俗的人物，这样“认死理”还不世俗吗？这个只要自由的灵魂里，死也不碰宿命的束缚，还不算极不自由吗？ 　　评论家们忽略了这一层意思。是这意思不足道吗？无关宏旨吗？我把它说做最深刻处，是小题大作了吧？是牵强附会了吧？ 　　我犹豫起来。不过我不是搞研究的，只是个学习写作的人。若从写作这个角度说起来，倒还有得说的。 　　何塞两刀杀死了卡门，用刀挖了个坑把这个只要自由的吉卜赛女人埋了，走到“遇见的第一个警卫所里自首。” 　　论情节，小说到这里该当完了。可是梅里美“此人”还写下一段，这一段竟长达五千来字，占全篇约九分之一。夹叙夹议，有关吉卜赛人的地理分布、历史变迁、风俗习惯、谋生手段，最后说到语言，几个国家方言的异同，在语言上竟用了一千多字。 　　不是说这个小中篇写得简约吗？是简约，几个重要关节都用第一人称三言两语交代过去了。那么结尾发这么一通议论是怎么回事呢？也还是写卡门。让读者从更宽广的空间，更悠久的时间里了解卡门。看来是精心的安排。 　　只有末后一千多字的语言学，稍稍显出作者的个人癖好。在精心安排的议论里，说到吉卜赛人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他们在宗教问题上无所谓的态度……”说到“女人以算命为职业”，也只是诈骗。没有透露这些人惊世骇俗的时候，带着世俗的宿命镣铐。翻翻前边几个关节地方，也看不出来死也要自由的女人那里，有极不自由的束缚这样的暗示。 　　天老爷是长眼睛的，连作者这样写了，也没有暗示更没有明示这样的意图。不过，我也长着眼睛，明明从写出来的东西里看见了这个意义。再看三看，越发看见意义的深刻，一时以为那神秘的魅力是从这里出来的了。 　　有人议论咱们的《红楼梦》，说是打哪里下匙子，下什么匙子都有捞头。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　　新近看电视，在大节目中间穿插的小节目中，遇见了《卡门》乐曲的选曲，还有现代舞《卡门》的片段。是现代舞，若是芭蕾早已见过多回了。<br />
　　梅里美的小说《卡门》，译成汉字不足五万，拿我们现在看“长”的行情来说，不过一个小中篇。大约一百五十年来，经过多少代的读者，一直没有“下书架”。它又适合各种艺术形式来表现，古典的表现了，现代的还要再表现过。音乐、舞蹈、绘画都一再的来，电影电视更不用说了。<span id="more-4003"></span><br />
　　评论家说：“肯定具有某种动人的魅力。”<br />
　　小说里有爆发的搏斗，有奇特的情节，有异域风光，有坑蒙拐骗，有放浪的调情，有生和死，有悲剧结尾。我先前读来，心想“魅力”可能就在这应有尽有里边，这里边不论哪一样，不都有吸引力吗？应有尽有，岂不发生魅力了？<br />
　　“魅力”在艺术里，究竟是种什么东西，谁能说得鼻子是鼻子眼睛是眼睛呢？<br />
　　这里的应有尽有，若照一般“情节小说”“动作小说”“功夫小说”“惊险小说”的写法，洋洋几十万言是可以的。<br />
　　若照所谓“言情小说”来写，一个军人，一个妓女；一个痴情，一个放荡；一个泰山勇士，一个江湖侠女……弄得死来活去也不免陈旧气味。<br />
　　这个四方多字的小中篇，前头与后头还有大段的议论，放在“应有尽有”身上的，实在非常简约。仿佛多说一句就“俗”了。仿佛坚决不要“通俗”，要的是“通脱”，谁知“通俗”和“通脱”弄得顺手了，又是“相通”的。<br />
　　整个故事的主要部分，是男主角何塞杀死女主角卡门以后，在狱中等待死刑的时候叙述出来。用第一人称的叙述方法，可以大跨大跳，只要有情绪的联合，就不会零散。卡门有了个新的情人斗牛士，何塞第一次去看情敌斗牛，那情敌就给牛踩死了。三言两语，可以说是草率了事。<br />
　　简约到有些关节好不潦草的地步，这倒容易搜索。“魅力”究竟在哪里呢？哪里能够藏得住身呢？<br />
　　我再读《卡门》的时候，有件事叫我动心。这事不在情节故事上，是情节进行中带出来的一点意思，先前见也见到，不过没有引发思索。<br />
　　卡门早就和何塞说“……我不愿意给人家纠缠，尤其不要人家指挥我。<br />
　　我要的是自由，爱干什么就干什么……”<br />
　　何塞发觉卡门爱上斗牛士以后，禁止他们来往，卡门说：“如果有人禁止我做一件事，我偏要马上去做。”<br />
　　斗牛士死后，何塞要卡门“改变生活。”<br />
　　卡门说：“我经常想到你会杀死我……”<br />
　　“我先死，你后死。我知道事情准会这样发生。”<br />
　　生死关头是这样开始的：<br />
　　“‘跟我走吧’，我对她说。<br />
　　‘好吧！’她说，‘走吧！’”<br />
　　就这样简简单单，两人同骑一马走到一家孤零零的客店里。<br />
　　“我把她单独留在那里考虑，自己到小修道院那边溜达。”<br />
　　还在草地上躺了一会儿。“……我回到客店，希望卡门已经逃走；她可能会骑了我的马远走高飞……”<br />
　　须知卡门在行骗、抢劫、走私、格斗的生涯中，逃走是家常，是惯技，还可以说是乐趣。这回生死关头，却没有走。“她全神贯注作她的魔术。”<br />
　　把铅条熔化，倒在一碗水里冷却。“用悲哀的神气把它翻来翻去，一忽儿又唱些有魔法的歌曲。”<br />
　　何塞叫她上马一同走，”我们走到了一个冷僻的山谷，我勒住了马。<br />
　　‘是在这儿吗？’她问。<br />
　　她一跳就跳到地上。她除下头巾，扔到脚下，一只拳头插在腰里，站在那里动也不动，目不转睛地盯着我。<br />
　　‘你想杀我，我很清楚，’她说，‘这是命中注定，可是你不能叫我让步。’”<br />
　　倒是何塞让步了，恳求了，“我一切都答应献给她，只要她继续爱我。”<br />
　　“‘不！不！不！’她跺着脚说。<br />
　　她把我送给她的戒指从手指上脱下来，把它扔到树丛里去。<br />
　　何塞给激怒了，把刀子捅了过去。<br />
　　卡门不但相信铅条变化形状，还相信咖啡渣子，相信早上在门口遇见教士，相信兔子从马脚下跑过……都是决定命运的征兆。<br />
　　她给人算命是骗钱还行窃，她自己又相信“命中注定”。<br />
　　这个只要自由，死也要自由的吉卜赛女人，她的灵魂里却有极不自由的宿命观念。为了自由，毫不迟疑，全无惧色的去死。给她充分的机会逃走，也不脱逃，因为是“命中注定”！这个命又是铅条、咖啡渣子……都可以左右的，难道这不是极不自由吗？<br />
　　当我发觉了这一点，震动了。都来不及从时代背景啦，民族文化啦，产生环境啦去分析。仿佛这些是评论家的事，我可用不着，我只是感受好了。<br />
　　我感受到深刻。<br />
　　心想这样的深刻，才有这样经久不息的光辉。<br />
　　说到这里还是咬金断铁，再往下说就踌躇了。是不是那经久又吸引了多种艺术形式的魅力，也就产生在这样的深刻里？算不算得找着了魅力的鼻子眼睛了？<br />
　　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的《梅里美小说选》，是郑永慧译的，有柳鸣九写的《前言》。开头就说：“此人肯定具有独特的才能和动人的魅力”，“魅力”<br />
　　虽说不清也画不出来，却是文艺上常用的词儿，可见大家都感觉到有这么个东西存在。特别在梅里美“此人”这里，不用“魅力”只怕找不到更好的说词了。<br />
　　以下和《红与黑》和《悲惨世界》和《人间喜剧》作了些比较，很是扼要。再以下逐篇说一说“此人”的代表作。说到《卡门》的地方，抄录如下：……而在著名的小说《卡门》中，梅里美更达到他这方面的最高成就，塑造出一个举世闻名的人物形象。卡门是一个社会和法律的“化外之民”，身上具有某些邪恶的特点，但梅里美把她表现为一朵“恶之花”，赋与她某些闪闪发光的东西：自觉地站在社会对立面，对统治阶级的规范和法纪表示公开的轻蔑，并以触犯它为乐事。她是一个社会的叛逆者，以“恶”的方式来反抗社会；她又是一个独立不羁性格的典型，不愿忍受社会的任何束缚，她最珍视的是个性的自由，即使在死亡的威胁面前，她也不肯放弃，于是，以整个生命为代价来忠于自己，就成为这个人物最突出的、也是最吸引人的特点。梅里美把这个自由的粗犷的吉卜赛人的典型和虚伪、苍白的文明社会对照起来，把她的非法活动、骇世惊俗的生活态度与统治阶级的道德法律对立起来，让她以勇敢的忠于自己的死超越于文明社会之上，让这个“恶”的精灵在那个社会的凡夫俗子面前闪闪发光，正表现了他对资产阶级文明的否定。<br />
　　我读书不多，对《卡门》的论述只零散见过几篇。印象中，大致就是这样。抄录的三百来字，大致是“公论”了。分析卡门的性格特点和这个形象的意义，我看也是有根有据的。<br />
　　这里边有一个词：“惊世骇俗。”我记得见过几次。卡门是一个惊世骇俗的人物，但她的行为中，她的灵魂中，又有世俗的宿命观念。对这个观念的固执，不要说比起别一时代的人来，就是比男主角何塞，也要世俗得多。<br />
　　何塞拔出了刀子又心软了，完全让步了。她要自由，不要让步。同时，她按古老规矩认定“作为我的罗姆，你有权利杀死你的罗蜜”。死，早已叫命运和民俗注定了。<br />
　　这个惊世骇俗的人物，这样“认死理”还不世俗吗？这个只要自由的灵魂里，死也不碰宿命的束缚，还不算极不自由吗？<br />
　　评论家们忽略了这一层意思。是这意思不足道吗？无关宏旨吗？我把它说做最深刻处，是小题大作了吧？是牵强附会了吧？<br />
　　我犹豫起来。不过我不是搞研究的，只是个学习写作的人。若从写作这个角度说起来，倒还有得说的。<br />
　　何塞两刀杀死了卡门，用刀挖了个坑把这个只要自由的吉卜赛女人埋了，走到“遇见的第一个警卫所里自首。”<br />
　　论情节，小说到这里该当完了。可是梅里美“此人”还写下一段，这一段竟长达五千来字，占全篇约九分之一。夹叙夹议，有关吉卜赛人的地理分布、历史变迁、风俗习惯、谋生手段，最后说到语言，几个国家方言的异同，在语言上竟用了一千多字。<br />
　　不是说这个小中篇写得简约吗？是简约，几个重要关节都用第一人称三言两语交代过去了。那么结尾发这么一通议论是怎么回事呢？也还是写卡门。让读者从更宽广的空间，更悠久的时间里了解卡门。看来是精心的安排。<br />
　　只有末后一千多字的语言学，稍稍显出作者的个人癖好。在精心安排的议论里，说到吉卜赛人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他们在宗教问题上无所谓的态度……”说到“女人以算命为职业”，也只是诈骗。没有透露这些人惊世骇俗的时候，带着世俗的宿命镣铐。翻翻前边几个关节地方，也看不出来死也要自由的女人那里，有极不自由的束缚这样的暗示。<br />
　　天老爷是长眼睛的，连作者这样写了，也没有暗示更没有明示这样的意图。不过，我也长着眼睛，明明从写出来的东西里看见了这个意义。再看三看，越发看见意义的深刻，一时以为那神秘的魅力是从这里出来的了。<br />
　　有人议论咱们的《红楼梦》，说是打哪里下匙子，下什么匙子都有捞头。<br />
　　索隐啦，影射啦，家史啦，自传啦，阶级斗争啦，时代兴亡啦，方法上有搜求作者的原意，有不问原意只问读来感受如何……戏曲是集体艺术，有个地方戏曲改编了《红楼梦》，久演不衰。可是不少的红楼读者以为只演了个三角恋爱，还不是《红楼梦》。电视连续剧《红楼梦》，更加惊师动众，集思广益而成。在电视机面前，有的家庭少数服从多数，把球赛也挤掉了。但，一位老红学家说：一部王熙凤治家史。言下也还算不得《红楼梦》了。<br />
　　要知道：这才有红学，有红学会，有红学书刊。这才柳暗花明又一村，这才物换星移，光辉不断更新……这才是真有魅力。<br />
　　又绕到魅力这儿来了。我家有几本辞书，《辞源》、《辞海》之外，也还有美学、小说、文化知识方面的，但都没收“魅力”一词。它还没有定义，硬要寻求它的鼻子眼睛，也许是个傻念头。<br />
　　但，真正的小说，都有所寻求。不一定寻求魅力，不过寻求的大多是“还没有定义”、“鼻子眼睛”还不清楚的东西。若已清楚，何必寻求。正如作者和读者在生活里寻求那样，也在来自生活的小说里寻求。作者比读者高明一点的地方，只是把这寻求写成了小说，不在寻求到了多少。也可能还会比读者少一点，特别是下一代的读者，总是一代比一代聪明吧。但再聪明下去，也寻求不到头。比方说“天理”、“人道”……这些陈糠烂芝麻，折腾多少代了？有完没有？是无穷无尽不是？<br />
　　鲁迅先生在《中国小说的历史的变迁》中说：“文艺之所以为文艺，并不贵在教训，若把小说变成修身教科书，还说什么文艺。”<br />
　　修身一词，经常连贯着齐家、治国、平天下，等等。<br />
　　也许魅力就藏在寻求里，在这几句话里。不论哪里，肯定是潜藏不露，叫人觉得神秘。正是“文艺之所以为文艺”。</p>
<p>    文/林斤澜</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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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编者致作者</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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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Wed, 17 Aug 2011 17:37:22 +0000</pubDate>
		<dc:creator>读书志</dc:creator>
				<category><![CDATA[读书有感]]></category>
		<category><![CDATA[董鼎山]]></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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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　　编辑与作家之间的关系是很微妙的，有时犹如互相敬慕的知己，有时却是敌对（为一个标点、一个词句而争论）；多半的时候编辑好似一个小心翼翼的保姆，避免触怒孩子脾性的作家，把他的天才好好地培养成长。不久以前我写过一篇《纽约客》文学编辑凯·怀特如何提拔、鼓励、扶育纳布考夫的经过。最近重读美国名编辑麦克斯威尔·帕金斯的书信集，更有心得。这本书名叫《编者致作者：麦·帕金斯书信集》，平装本刚于去秋出版，我想任何对编辑工作奥秘、对著名作家心理过程有兴趣者都应人手一册。 　　全书包含约两百封短函，日期共经三十余年（1914 年至1947 年），对象包括了那个时期的名作家，且看这些名字：费兹杰罗、高尔斯华绥、汤麦斯·沃尔夫、欧斯金·考德威尔、海明威、詹姆斯·琼斯。这些书信有的是正式公事，有的是心腹密谈，但最主要的还是写信者对收信者的敬重与诚意。 　　他的耐心与恳切赢得了作家的信任。没有帕金斯，有好几位上面所列的作家不会成名。我可以说，如果在另一个编辑手中，沃尔夫杰作《天使望家乡》的杂乱原稿恐怕会遭到马上被丢入废纸篓的命运。 　　帕金斯于1947 年逝世，在那以前的三十七年，他一直在斯克立布纳书局当编辑。他的声誉今日在出版界被奉为神明。我记得数年前到该书局的编辑部去参观时，招待人还特别指出那处是帕金斯的办公室与坐椅。这些书信是在该书局的档案资料室中所选出来的，挑选的目标是在表显一位重要编辑的工作思索过程。他无时无刻不在搜索创作天才，外来的稿件稍表现一些微弱的希望，他就要抓住发掘。当他初度发现沃尔夫的写作才能时，曾与一位文学评论家起过争吵，因为后者认为沃尔夫的杂乱原稿不值任何编辑花时间去整理。帕金斯的鼓励给予了作家们的自信。 　　帕金斯是在纽约时报当记者出身，当时他的雄心便是成为作家。在哈佛求学时期，他广读世界文学名著，对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特别心服，每隔数年必要重读一次。虽然后来他自己未成为作家，但我们还是可在这些书信中看出他的用文字表达的能力。成为编辑后，他发现自己持有做编辑的所必需的特性：耐心、谅解、同情、宽容。书局的编辑与杂志编辑仅在工作容量方面有所不同，他们所需要的条件却是一致。凯·怀特向纳布考夫所施舍者也不都是这些特性？ 　　一个书局编辑在工作上如何取得愉快与满足，全视个人而定。读他人尤其是无名作家的文稿，是件最单调乏味的事，可是在垃圾堆中发现珍珠又是如何的令人兴奋！编辑所交结者不但是白纸黑字，而且也是有感情有血肉的人。多半作家是在忧郁苦闷的情绪中过日子，需要不断地鼓励。他们即使在写过一部成功作后还是没有自信。在这里，编辑就有了最大的扶植、培养、鼓励的责任。帕金斯并且不忘作家需要钱来过生活，在发现了有可以出版可能的作品时，必预支稿费。这也是对作家表示信心的另一方式。可是也有贪得无厌的作家以为什么都可有保姆式的编辑照顾。某次有个作家打电话向帕金斯哭诉：“我的爱猫约翰·济兹害了重病，你必要遣一个兽医来。”帕金斯告他可以在住所邻近自找一个兽医。作家乃问：“可是你会负担费用吗？” 　　好心的帕金斯果然答应。因此，一位好编辑的另一个特性是宽大的幽默感。 　　读了这些书信，我们可以了解帕金斯对编辑任务的看法。他认为一个编辑的主要机能是客观的评赏。他站在一旁，超然地指出作者的缺点，帮助他解决创作技巧上的问题，启发打破作者的思路堵塞，在进行这些编辑任务时，他又必须尽量保持作者的原来独特的风格。帕金斯坚持作者在创造上不能过分依靠编者，即是说作者不能将编者的思想概念取代为自己的。在这些书信中，他几次三番向作家们作这样的警告，在他于1921 年12 月12 日致费兹杰罗一信中，他的第一句话就是直率的“绝不要依从我的判断”。他要作者有自己的主张。他认为编者的要务只不过是当为作者的工具；真正的创造结晶乃是作者的。他相信编者应该站在作者的背后，这也解释了他在生前少有著作，难得发表公开谈话，尽力拒绝记者采访的原因。 　　这些书信的内容又透露了帕金斯对出版者机能的看法。他不断指出，虚构小说不仅仅是为娱乐消遣，好的创作应是对现实的严肃阐释，不但表出生活的美丽善良面，也表出它的丑陋邪恶面。创作所受的唯一限制只是艺术的良心。出版者也不能干预作者的意念，真正的文学作品不应受出版者的生意眼所影响。出版者的任务是向读者公众提出一项贡献，须让公众来决定一件创作艺术品的价值。 　　在有些书信中，帕金斯对作者原稿的结构与技巧方面提出具体的意见。 　　读了这些章段，我们可看出这位伟大编辑的不平凡的见识。他的批评（无异文学评论）的深奥远超出通常编辑的功能。许多后来成名的作家如海明威、费兹杰罗、沃尔夫等后来都承认，对助成他们的最后成就，编者帕金斯的功劳极大。有的甚至公言他们的创作技巧是从帕金斯学来。 　　这些书信也流露了写信者的个性。我们不但可以看出帕金斯的智慧，而且也可测出他的脾性：他的尖利的眼光，他在发现了一个新作家后的兴奋，他的感情表达的保守，他在公开场合的腼腆。作家们对他的敬重反而使他谦虚。 　　麦克斯威尔·帕金斯的成为传奇性的名编辑当然是因为他所发掘、所提 　　拔的作家都成为后来国际文坛的头流人物，他的成就是美国近代文学史上一件大事。不过他也有他的限度：他的主要兴趣是虚构小说；他只集中心思于美国文学，对其他国家文学未表多大兴趣。他所搜索者是文学创作中的罕有珍品，他的口味是高雅的，并且不是文学界的势力人物。他常常说，伟大的作品往往站在珍贵的与廉贱的之间；真正的艺术品不但对文人们有感染力，而且可吸引广大群众。 　　重读《编者致作者》又加深了我对文学评论的了解，使我更明白了编者与作者之间的微妙关系。 　　1987年10月9日 　　作者:董鼎山（1922～）浙江宁波人。1945 年毕业于上海圣约翰大学，获英文文学系学士。1947年赴美深造，先后获美国密苏里大学新闻学硕士、哥伦比亚大学图书馆学硕士。现为纽约文化协会理事，纽约市立大学图书馆研究室教授。]]></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　　编辑与作家之间的关系是很微妙的，有时犹如互相敬慕的知己，有时却是敌对（为一个标点、一个词句而争论）；多半的时候编辑好似一个小心翼翼的保姆，避免触怒孩子脾性的作家，把他的天才好好地培养成长。不久以前我写过一篇《纽约客》文学编辑凯·怀特如何提拔、鼓励、扶育纳布考夫的经过。最近重读美国名编辑麦克斯威尔·帕金斯的书信集，更有心得。这本书名叫《编者致作者：麦·帕金斯书信集》，平装本刚于去秋出版，我想任何对编辑工作奥秘、对著名作家心理过程有兴趣者都应人手一册。<span id="more-3965"></span><br />
　　全书包含约两百封短函，日期共经三十余年（1914 年至1947 年），对象包括了那个时期的名作家，且看这些名字：费兹杰罗、高尔斯华绥、汤麦斯·沃尔夫、欧斯金·考德威尔、海明威、詹姆斯·琼斯。这些书信有的是正式公事，有的是心腹密谈，但最主要的还是写信者对收信者的敬重与诚意。<br />
　　他的耐心与恳切赢得了作家的信任。没有帕金斯，有好几位上面所列的作家不会成名。我可以说，如果在另一个编辑手中，沃尔夫杰作《天使望家乡》的杂乱原稿恐怕会遭到马上被丢入废纸篓的命运。<br />
　　帕金斯于1947 年逝世，在那以前的三十七年，他一直在斯克立布纳书局当编辑。他的声誉今日在出版界被奉为神明。我记得数年前到该书局的编辑部去参观时，招待人还特别指出那处是帕金斯的办公室与坐椅。这些书信是在该书局的档案资料室中所选出来的，挑选的目标是在表显一位重要编辑的工作思索过程。他无时无刻不在搜索创作天才，外来的稿件稍表现一些微弱的希望，他就要抓住发掘。当他初度发现沃尔夫的写作才能时，曾与一位文学评论家起过争吵，因为后者认为沃尔夫的杂乱原稿不值任何编辑花时间去整理。帕金斯的鼓励给予了作家们的自信。<br />
　　帕金斯是在纽约时报当记者出身，当时他的雄心便是成为作家。在哈佛求学时期，他广读世界文学名著，对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特别心服，每隔数年必要重读一次。虽然后来他自己未成为作家，但我们还是可在这些书信中看出他的用文字表达的能力。成为编辑后，他发现自己持有做编辑的所必需的特性：耐心、谅解、同情、宽容。书局的编辑与杂志编辑仅在工作容量方面有所不同，他们所需要的条件却是一致。凯·怀特向纳布考夫所施舍者也不都是这些特性？<br />
　　一个书局编辑在工作上如何取得愉快与满足，全视个人而定。读他人尤其是无名作家的文稿，是件最单调乏味的事，可是在垃圾堆中发现珍珠又是如何的令人兴奋！编辑所交结者不但是白纸黑字，而且也是有感情有血肉的人。多半作家是在忧郁苦闷的情绪中过日子，需要不断地鼓励。他们即使在写过一部成功作后还是没有自信。在这里，编辑就有了最大的扶植、培养、鼓励的责任。帕金斯并且不忘作家需要钱来过生活，在发现了有可以出版可能的作品时，必预支稿费。这也是对作家表示信心的另一方式。可是也有贪得无厌的作家以为什么都可有保姆式的编辑照顾。某次有个作家打电话向帕金斯哭诉：“我的爱猫约翰·济兹害了重病，你必要遣一个兽医来。”帕金斯告他可以在住所邻近自找一个兽医。作家乃问：“可是你会负担费用吗？”<br />
　　好心的帕金斯果然答应。因此，一位好编辑的另一个特性是宽大的幽默感。<br />
　　读了这些书信，我们可以了解帕金斯对编辑任务的看法。他认为一个编辑的主要机能是客观的评赏。他站在一旁，超然地指出作者的缺点，帮助他解决创作技巧上的问题，启发打破作者的思路堵塞，在进行这些编辑任务时，他又必须尽量保持作者的原来独特的风格。帕金斯坚持作者在创造上不能过分依靠编者，即是说作者不能将编者的思想概念取代为自己的。在这些书信中，他几次三番向作家们作这样的警告，在他于1921 年12 月12 日致费兹杰罗一信中，他的第一句话就是直率的“绝不要依从我的判断”。他要作者有自己的主张。他认为编者的要务只不过是当为作者的工具；真正的创造结晶乃是作者的。他相信编者应该站在作者的背后，这也解释了他在生前少有著作，难得发表公开谈话，尽力拒绝记者采访的原因。<br />
　　这些书信的内容又透露了帕金斯对出版者机能的看法。他不断指出，虚构小说不仅仅是为娱乐消遣，好的创作应是对现实的严肃阐释，不但表出生活的美丽善良面，也表出它的丑陋邪恶面。创作所受的唯一限制只是艺术的良心。出版者也不能干预作者的意念，真正的文学作品不应受出版者的生意眼所影响。出版者的任务是向读者公众提出一项贡献，须让公众来决定一件创作艺术品的价值。<br />
　　在有些书信中，帕金斯对作者原稿的结构与技巧方面提出具体的意见。<br />
　　读了这些章段，我们可看出这位伟大编辑的不平凡的见识。他的批评（无异文学评论）的深奥远超出通常编辑的功能。许多后来成名的作家如海明威、费兹杰罗、沃尔夫等后来都承认，对助成他们的最后成就，编者帕金斯的功劳极大。有的甚至公言他们的创作技巧是从帕金斯学来。<br />
　　这些书信也流露了写信者的个性。我们不但可以看出帕金斯的智慧，而且也可测出他的脾性：他的尖利的眼光，他在发现了一个新作家后的兴奋，他的感情表达的保守，他在公开场合的腼腆。作家们对他的敬重反而使他谦虚。<br />
　　麦克斯威尔·帕金斯的成为传奇性的名编辑当然是因为他所发掘、所提<br />
　　拔的作家都成为后来国际文坛的头流人物，他的成就是美国近代文学史上一件大事。不过他也有他的限度：他的主要兴趣是虚构小说；他只集中心思于美国文学，对其他国家文学未表多大兴趣。他所搜索者是文学创作中的罕有珍品，他的口味是高雅的，并且不是文学界的势力人物。他常常说，伟大的作品往往站在珍贵的与廉贱的之间；真正的艺术品不但对文人们有感染力，而且可吸引广大群众。<br />
　　重读《编者致作者》又加深了我对文学评论的了解，使我更明白了编者与作者之间的微妙关系。<br />
　　1987年10月9日</p>
<p>　　作者:董鼎山（1922～）浙江宁波人。1945 年毕业于上海圣约翰大学，获英文文学系学士。1947年赴美深造，先后获美国密苏里大学新闻学硕士、哥伦比亚大学图书馆学硕士。现为纽约文化协会理事，纽约市立大学图书馆研究室教授。</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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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读书要点、面、线结合</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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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hu, 04 Aug 2011 15:19:50 +0000</pubDate>
		<dc:creator>读书志</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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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CDATA[读书]]></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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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答读者问 　　问：很想学古典文学，但作品浩如烟海，不知从何下手？ 　　答：这是个老问题了。在青年同志中，不仅业余爱好者有这个问题，连一些中文系学生也往往为此而苦恼。我想，提这个问题的同志肯定对古典文学是有兴趣的，但更重要的是有决心和信心。锲而不舍，功到自然成，只怕兴趣不专一，信心易动摇，那就难免功亏一篑。 　　我自己搞古典文学最早也是从兴趣出发的。后来规定了六个字的守则，立志照办：多读，熟读，细读。“多”指数量，亦称之为“博”：“细”指质量，又称之为“精”。但不熟读就谈不到深思熟虑，质量不能保证；倘一味背诵，滚瓜烂熟，却不细心琢磨，也还不免浪费精力。所以三者不可偏废。 　　所谓“多”，必须从“少”积累起来，不可能睡一觉就由文盲变成专家。 　　作品是作家写的，要读作品，不仅要“知人论世”，还得摸清“来龙去脉”，即首先必须了解一个“史”的轮廓。因此我主张读古典文学最好从“线”开始，先知道从古到今一个大致发展演变的过程，然后再顺藤摸瓜去读作品。 　　30年代我上中学时是从胡怀琛写的一本简陋的文学史（商务印书馆出版）入手的。现在几部较好的文学史著作，部头都太大，只能慢慢来。50 年代，王瑶先生写了一本《中国诗歌发展讲话》，对我很有启发。我曾模仿它写了六章《中国小说讲话》。1980 年，我又分别在河南和甘肃的刊物上发表了关于古典散文和戏曲的发展简介，篇幅都不很长。目的就是希望读者在读大量作品之前先了解一点“史”的梗概。60 年代初，游国恩等先生在他们写的《中国文学史》（全书共四册）问世之前，先出版了一本《中国文学史大纲》，我认为同志们不妨把它当成读整部文学史的“先行”课本。 　　说到读具体作品，我主张从“面”到“点”，即先从选本入手。有的选本不是断代而是通古今的，那就连“线”也有了。近年出版的各种古典作品选本很多，读者尽可各从所好。但照我看，一本《古文观止》和一本《唐诗三百首》也很够了。要紧的是一定要从头到尾把它读完，能熟读、细读更好。 　　如果连一个选本都读不完（或见异思迁，或久而生厌，或因噎废食……）那下一步就不必谈了。读完后回头想想，自己对这选本中的哪一个作家的哪一类作品最感兴趣？比如说你对李白的古诗比较喜欢，那就把李白的全集找来读。如果还嫌多，目前《李白选集》已出了好几种，可以先挑一种来读。读完选集再读全集，那自然比一上来就啃全集容易多了。这就从“面”过渡到了“点”上。当然，光读原著还不够，还要把古今中外学者研究这个作家的论著尽量找来读，此之谓“点”中有“面”。你不是喜欢李白的古诗吗？那么，他是继承了谁？后来又影响了谁？这样把一个个作家联系起来分析比较，就是“点”中有“线”了。如此循序渐进，各个击破，逐步由“点”向“线”和“面”延续和扩展，然后通过自己的研究、判断，就会有了个人的心得体会。按照这种点、面、线相结合的办法稳步前进，不但入门不成问题，而且肯定会有不少收获的。 作者:吴小如]]></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答读者问</p>
<p>　　问：很想学古典文学，但作品浩如烟海，不知从何下手？<br />
　　答：这是个老问题了。在青年同志中，不仅业余爱好者有这个问题，连一些中文系学生也往往为此而苦恼。我想，提这个问题的同志肯定对古典文学是有兴趣的，但更重要的是有决心和信心。锲而不舍，功到自然成，只怕兴趣不专一，信心易动摇，那就难免功亏一篑。<br />
　　我自己搞古典文学最早也是从兴趣出发的。后来规定了六个字的守则，立志照办：多读，熟读，细读。“多”指数量，亦称之为“博”：“细”指质量，又称之为“精”。但不熟读就谈不到深思熟虑，质量不能保证；倘一味背诵，滚瓜烂熟，却不细心琢磨，也还不免浪费精力。所以三者不可偏废。<br />
　　所谓“多”，必须从“少”积累起来，不可能睡一觉就由文盲变成专家。<br />
　　作品是作家写的，要读作品，不仅要“知人论世”，还得摸清“来龙去脉”，即首先必须了解一个“史”的轮廓。因此我主张读古典文学最好从“线”开始，先知道从古到今一个大致发展演变的过程，然后再顺藤摸瓜去读作品。<br />
　　30年代我上中学时是从胡怀琛写的一本简陋的文学史（商务印书馆出版）入手的。现在几部较好的文学史著作，部头都太大，只能慢慢来。50 年代，王瑶先生写了一本《中国诗歌发展讲话》，对我很有启发。我曾模仿它写了六章《中国小说讲话》。1980 年，我又分别在河南和甘肃的刊物上发表了关于古典散文和戏曲的发展简介，篇幅都不很长。目的就是希望读者在读大量作品之前先了解一点“史”的梗概。60 年代初，游国恩等先生在他们写的《中国文学史》（全书共四册）问世之前，先出版了一本《中国文学史大纲》，我认为同志们不妨把它当成读整部文学史的“先行”课本。<br />
　　说到读具体作品，我主张从“面”到“点”，即先从选本入手。有的选本不是断代而是通古今的，那就连“线”也有了。近年出版的各种古典作品选本很多，读者尽可各从所好。但照我看，一本《古文观止》和一本《唐诗三百首》也很够了。要紧的是一定要从头到尾把它读完，能熟读、细读更好。<br />
　　如果连一个选本都读不完（或见异思迁，或久而生厌，或因噎废食……）那下一步就不必谈了。读完后回头想想，自己对这选本中的哪一个作家的哪一类作品最感兴趣？比如说你对李白的古诗比较喜欢，那就把李白的全集找来读。如果还嫌多，目前《李白选集》已出了好几种，可以先挑一种来读。读完选集再读全集，那自然比一上来就啃全集容易多了。这就从“面”过渡到了“点”上。当然，光读原著还不够，还要把古今中外学者研究这个作家的论著尽量找来读，此之谓“点”中有“面”。你不是喜欢李白的古诗吗？那么，他是继承了谁？后来又影响了谁？这样把一个个作家联系起来分析比较，就是“点”中有“线”了。如此循序渐进，各个击破，逐步由“点”向“线”和“面”延续和扩展，然后通过自己的研究、判断，就会有了个人的心得体会。按照这种点、面、线相结合的办法稳步前进，不但入门不成问题，而且肯定会有不少收获的。</p>
<p>作者:吴小如</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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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我们这一代人的怕和爱</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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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hu, 23 Dec 2010 19:16:19 +0000</pubDate>
		<dc:creator>读书志</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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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CDATA[刘小枫]]></category>
		<category><![CDATA[金蔷薇]]></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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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　　——重读《金蔷薇》 　　一 　　巴乌斯托夫斯基的《金蔷薇》初译本刊行于50 年代后期。在那个只能把心酸和苦涩奉献给寒夜的时代，竟然有人想到把这本薄薄的小册子译介给没有习惯向苦难下跪的民族，至今让我百思不得其解。 　　也许，是由于俄罗斯作家巴乌斯托夫斯基的声誉显赫，也许，是由于作者声称，《金蔷薇》不过一部有关创作经验的札记，不管怎样，《金蔷薇》毕竟译成了中文，而且译得那么美，总有一天，人们会透过所谓创作经验谈恍悟到其中对苦难和不幸的温存抚慰和祝福这一主题。 　　前些日子，我收到翻译家戴聪先生寄来的《金蔷薇》新译本，他知道我非常喜爱这本书。新译本更名为《金玫瑰》，似乎只有这更加辉煌的从黑暗中生长出来的对人间不幸默默温柔的象征，才足以供奉在那哭过、绝望过的耶稣受磔刑的十字架上。 　　从“译后记”中得知，摆在我面前的《金玫瑰》乃系作者临终前对《金蔷薇》作了全面修订和增删后刊行的本子。从中我发现，令人心碎的文字明显增多了。我暗自思忖，书中增补的有关勃洛克和薄宁的文字，莫不就是作者自己的自画像？”我的罗斯，我的生命，我们将同受煎熬？……”这不仅是诗人勃洛克的心声，也是巴乌斯托夫斯基的心声，是阿赫玛托娃、曼德尔斯坦姆、帕斯捷尔纳克、索尔仁尼琴等整整两三代俄罗斯诗人的心声。只有无限崇敬十字架受难的灵魂，才唱得出这种为受难的爱而颤栗的歌。 　　巴乌斯托夫斯基在谈到薄宁的一篇小说时这样写到：“它不是小说，而是启迪，是充满了怕和爱的生活本身，”（第290 页），这不也是整部《金玫瑰》的写照吗？《金玫瑰》不是创作经验谈，而是生活的启迪，是充满了怕和爱的生活本身。如果我们把这部书当做创作谈来看待，那就等于抹去了整部书跪下来亲吻的踉跄足迹，忽视了其中饱含着的隐秘的泪水。 　　要读懂这部书，并不比那些高深莫测的人生哲学的玄论容易。只有品尝过怕和爱的生活的灵魂，才会懂得由怕和爱的生活、用双手捧出的这颗灵魂。 　　对于我们来说，这无疑是一个过高的要求。 　　二 　　我第一次读《金蔷薇》，是在70 年代初期。我们这一代人都会记得，那个时候，《金蔷薇》这样的书照例属于“封资修”名下的“黄色书籍”之列。 　　一天，我躲在家里偷听辗转借到手的《天鹅湖》唱片，尽管我已听过无数遍，对“场景”中那段由双簧管奏出的凄美的主题，我依然不能很好地理解。这时，一位脸色总是惨白的老姑娘把《金蔷薇》递到我手里，那双默默无神的眼睛仿佛在借勃洛克的诗句告诉我：“这声音是你的。我把生命与痛苦注入它那莫解的音响。” 　　那时，我还不能恰当地领会这部书，甚至，那位泪水早已流干了的老姑娘为什么要把这部书递到我手里，我也不懂；要知道，她初恋的情人早在初恋中就被戴上右帽分派到大西北去了，她的温情的泪水早已全部倾洒在那片干燥的土地上，同情、温柔、祝福与她有何相干！而《金蔷薇》的开篇就是默默地祝福和牺牲自我的温柔这一主题！ 　　每一代人大概都有自己青春与共的伴枕书。我们这一代人曾疯狂地吞噬着《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和《牛虻》中的激情，吞噬着语录的教诲，谁也没有想到，这一切竟然会被《金蔷薇》这本薄薄的小册子给取代了！我们的心灵不再为保尔的遭遇而流泪，而是为维罗纳晚祷的钟声而流泪。这是两种截然不同的理想，可以说，理想主义的土壤已然重新耕耘，我们已经开始倾近怕和爱的生活。 　　《金蔷薇》竟然会成为这一代人的灵魂再生之源，并且规定了这一代人终身无法摆脱理想主义的痕印，对于作者和译者来说，当然都是出乎意料的。 　　这无疑是历史的偶然，而我们则是有幸于这偶然。它使我们已然开始接近一种我们的民族文化根本缺乏的素质，禀有这种素质，才会理解俄罗斯文化中与被钉死在十字架上的耶稣一同受难的精神，禀有这种素质，才会拒斥那种自恃与天同一的狂妄，禀有这种素质，才会透过历史的随意性，进而从存在论上来看待自己的受折磨的遭遇。 　　这一代人从诞生之日起，就与理想主义结下了不解之缘。然而，这代人起初并没有想到，理想主义竟然也会有真伪之分，这代人曾经幼稚地相信，神圣的理想定然会在历史的行动中实现。那些生活本来应该属于她们的少女们的生命，早已为此而埋葬在无数没有鲜花、没有墓志铭的一座座坟茔；更为悲惨地是，从这些无可挽回的荒坟中发出的怯生生的呼唤，已不能激发人们停下来悲哀地沉思，历史一再要求我们忘却；似乎，历史的要求无论多么蛮横无理，也是客观必然，是人就得屈从于它的绝对权威的脚下。 　　巴乌斯托夫斯基在谈到勃洛克时，对叶赛宁的诗句“已经到了收拾起必将朽烂的什物上路的时候了”提出异议，在巴氏看来，世上也有永远不会成为“必将朽烂的什物”的东西，它会永远和人们厮守在一起。我们知道，一切都“必将朽烂”正是那种被称之为历史理性主义的理想哲学的绝对律令。 　　历史理性与神性的永恒水火不相容。我们究竟要用多少没有鲜花，没有墓志铭的荒茔，才会堆砌起一种恍悟：历史理性不过是谎言而已！ 　　巴乌斯托夫斯基所说的“永远也不会成为必将朽烂的什物”的东西，指勃洛克那些陪伴人们捱过漫漫长夜的诗篇，要知道，这是贯注着生命与痛苦的莫解的音响，是懂得怕和爱的生活的灵魂所听命的催人肠断的声音。《金蔷薇》流入这一代人的心中，使其“天生”而来的理想主义得以脱胎换骨。 　　新的理想应是对受难和不幸的崇敬，应是懂得怕和爱的生活高于历史理性的绝对命令，应是奔向前去迎候受难牺牲者的复活。 　　“我们总是过迟地意识到奇迹曾经就在我们身边，”这是巴乌斯托夫斯基提到的勃洛克的诗句。这代人曾误解过奇迹，听信过伪造的奇迹。实际上，奇迹从来就只有一个，那就是十字架受难中所显示的奇迹。它昭示给我们的是关于怕和爱的生活的奥秘。我们理应明白，我们足足过迟近二千年才意识到奇迹曾经就在我们身边，否则，我们不会直到现在才开始学习怕和爱的生活。 　　三 　　怕和爱的生活本身还需要学习吗？ 　　如果不需要学习，那么为什么我们长期以来都不知道怕和爱的生活本身高于历史理性的绝对命令呢？ 　　学会爱的生活是可以理解的，学会怕的生活，的确让人费解，对我们民族来说，它过于陌生了。确实，怕的意识纯然是我们民族文化的异质因素，但却纯然不是我们人的异质因素。 　　这一代人曾因“天不怕，地不怕”而著称，不怕权威，不怕“牺牲”，不怕天翻地覆，不怕妖魔鬼怪。谁也没有想到，这一代人竟会开始学会怕。 　　怕什么呢？ 　　不怕什么。怕不过是一种精神素质，已绝非一般心理学所说的心理形式。 　　为明确我们所说的“怕”，至少得作出三个层次上的区分。首先，一般所说的“怕”，是指对某一具体对象和处境的畏惧心理，这种怕与我所说的“怕” 　　毫不相干；另一种怕是指面临虚无的畏惧心理，克尔凯戈尔和海德格尔相继深入论述过这种怕，并把它与前一种怕区别开来。这种“怕”已接近我所说的怕，但还不就是我所说的那种怕。我所说的那种怕与任何形式的畏惧和懦怯都不相干，而是与羞涩（Scham）和虔敬相关。这种怕将那永恒神圣的在者藏匿于自身，所以不是面临虚无之畏惧。只不过，从这种畏惧可能感禀到怕。 　　因为，当人面临虚无时，也许会翻然悔悟其自身的渺小和欠缺，进而承纳神灵于自身。以羞涩和虔敬为因素的怕，乃是生命之灵魂进入荣耀神灵的虔信的意向体验形式。 　　巴乌斯托夫斯基的一段话令我回味再三： 　　儿孙辈不理解也不愿理解歌谣中涕泗横流地痛诉的那种贫困，不理解也不愿理解由迷信的传说、神话、不敢吱声的胆怯的儿童们的眼睛和吓破了胆的姑娘们低垂的睫毛所点缀着的那种贫困，不理解也不愿理解被香客们和精神不健全的人们的故事吓得毛骨悚然的那种贫困，不理解也不愿理解，因为时时都觉得可怖的神秘就近在咫尺——在森林中、湖泊中、朽烂的枯树中、老太婆的哭声中、用木板钉死了的弃屋中，——时时都觉得奇迹就将出现而惶惶不可终日的那种贫困。 　　巴乌斯托夫斯基所说的“贫困”，当然不能按一般词义来理解，因为他把“贫困”与“神秘”和“奇迹”联系起来了。我们理应知道，贫困与神秘和奇迹的关系是奥秘，正隐含在福音书的启示之中。我们正在学着的怕趋近这一奥秘，只是，我们已开始学习怕的生活，并不等于已学成怕的生活，事实上，我们离怕的生活还远，而从怕到奇迹，还有近在咫尺的距离。 　　有感于《金蔷薇》对这一代人的深远影响，我曾无数次将它推荐给新的年青一代。他们的反应往往让我失望。的确，他们“不理解也不愿理解”怕的生活。我常想，倘若这一代人学不成怕的生活，这片土地恐怕会永远与“怕”无缘了。 　　四 　　在相关的场合，“怕”往往被译成“畏”，“畏惧”，这当然品味有减。 　　问题是，我们终于道出了“怕”，这确让人惊喜。 　　在一次学术会议上，我碰见戴聪先生，他译的蒲宁早就使我为之倾倒。 　　这次我一见面就问：这个“怕”字你是怎么译出来的？他含蓄地一笑，没有作答。 　　翻译之甘苦，事者皆知。但我以为，对译者的要求，除外文功夫及中文修养外，很重要的一点在于译者的前理解。例如，没有需要相当时间来积累的素养，这“怕”字就译不出来。 　　前理解不仅规定了译文的品性，而且还规定着译本的选择定向。而这后一个问题则举足轻重。 　　文化的改革和重振，与翻译有不解之缘。西方文化史上的几次大的文化改革运动，都与翻译——文化传输有关。中国文化史上有两次大的翻译“运动”，一次是晋末至隋唐的佛典翻译，另一次是现代以来的西学文典翻译。 　　前一次翻译“运动”传输进来的文化，从质地上讲，与中国文化是相契的。 　　而第二次翻译所传输的西方文化，在诸多性质方面，都与中国文化的品性相异。这样，对译者的前理解的要求，绝非只是表词达意的问题，更是选择、传输什么的问题。它直接关系到新文化的路向。 　　“五四”以来，西典的迻译日渐趋多，可回想起来，从古至今真正体现了西方文化的真精神的著作，又有多少译介过来了呢？看来，“五四”一代在译事上的前理解颇成问题，否则，“五四”一代无需花大力气从头做起。 　　“五四”以来，我们对俄国文化的译介占比重相当大，似乎，我们对俄罗斯文化了解最多。实际恰好相反，我们对俄罗斯文化根本谈不上了解。我们得知的大都是与俄罗斯文化精神相悖的东西，是产生于19 世纪下半叶的虚无主义思潮的惑人货。 　　前理解从哪里得来？从遭遇中得来。这一代人为《带阁楼的房子》流泪，为索妮娅的苦难流泪，为灵魂的复活流泪。从此，他们的心开始与蒲宁、帕斯捷尔纳克、茨维塔耶娃、阿斯塔菲耶夫、艾特玛托夫的心一起跳动。 　　尽管如此，我们离这些俄罗斯魂的源头还相当遥远。例如，不逃离备受苦楚和屈辱的俄罗斯苦难大地，与“阴忧的农舍、哀歌以及灰烬和莠草的气息”同命运的俄罗斯精神，我们就还没有学成。 　　五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　　——重读《金蔷薇》</p>
<p>　　一<br />
　　巴乌斯托夫斯基的《金蔷薇》初译本刊行于50 年代后期。在那个只能把心酸和苦涩奉献给寒夜的时代，竟然有人想到把这本薄薄的小册子译介给没有习惯向苦难下跪的民族，至今让我百思不得其解。<span id="more-3851"></span><br />
　　也许，是由于俄罗斯作家巴乌斯托夫斯基的声誉显赫，也许，是由于作者声称，《金蔷薇》不过一部有关创作经验的札记，不管怎样，《金蔷薇》毕竟译成了中文，而且译得那么美，总有一天，人们会透过所谓创作经验谈恍悟到其中对苦难和不幸的温存抚慰和祝福这一主题。<br />
　　前些日子，我收到翻译家戴聪先生寄来的《金蔷薇》新译本，他知道我非常喜爱这本书。新译本更名为《金玫瑰》，似乎只有这更加辉煌的从黑暗中生长出来的对人间不幸默默温柔的象征，才足以供奉在那哭过、绝望过的耶稣受磔刑的十字架上。<br />
　　从“译后记”中得知，摆在我面前的《金玫瑰》乃系作者临终前对《金蔷薇》作了全面修订和增删后刊行的本子。从中我发现，令人心碎的文字明显增多了。我暗自思忖，书中增补的有关勃洛克和薄宁的文字，莫不就是作者自己的自画像？”我的罗斯，我的生命，我们将同受煎熬？……”这不仅是诗人勃洛克的心声，也是巴乌斯托夫斯基的心声，是阿赫玛托娃、曼德尔斯坦姆、帕斯捷尔纳克、索尔仁尼琴等整整两三代俄罗斯诗人的心声。只有无限崇敬十字架受难的灵魂，才唱得出这种为受难的爱而颤栗的歌。<br />
　　巴乌斯托夫斯基在谈到薄宁的一篇小说时这样写到：“它不是小说，而是启迪，是充满了怕和爱的生活本身，”（第290 页），这不也是整部《金玫瑰》的写照吗？《金玫瑰》不是创作经验谈，而是生活的启迪，是充满了怕和爱的生活本身。如果我们把这部书当做创作谈来看待，那就等于抹去了整部书跪下来亲吻的踉跄足迹，忽视了其中饱含着的隐秘的泪水。<br />
　　要读懂这部书，并不比那些高深莫测的人生哲学的玄论容易。只有品尝过怕和爱的生活的灵魂，才会懂得由怕和爱的生活、用双手捧出的这颗灵魂。<br />
　　对于我们来说，这无疑是一个过高的要求。<br />
　　二<br />
　　我第一次读《金蔷薇》，是在70 年代初期。我们这一代人都会记得，那个时候，《金蔷薇》这样的书照例属于“封资修”名下的“黄色书籍”之列。<br />
　　一天，我躲在家里偷听辗转借到手的《天鹅湖》唱片，尽管我已听过无数遍，对“场景”中那段由双簧管奏出的凄美的主题，我依然不能很好地理解。这时，一位脸色总是惨白的老姑娘把《金蔷薇》递到我手里，那双默默无神的眼睛仿佛在借勃洛克的诗句告诉我：“这声音是你的。我把生命与痛苦注入它那莫解的音响。”<br />
　　那时，我还不能恰当地领会这部书，甚至，那位泪水早已流干了的老姑娘为什么要把这部书递到我手里，我也不懂；要知道，她初恋的情人早在初恋中就被戴上右帽分派到大西北去了，她的温情的泪水早已全部倾洒在那片干燥的土地上，同情、温柔、祝福与她有何相干！而《金蔷薇》的开篇就是默默地祝福和牺牲自我的温柔这一主题！<br />
　　每一代人大概都有自己青春与共的伴枕书。我们这一代人曾疯狂地吞噬着《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和《牛虻》中的激情，吞噬着语录的教诲，谁也没有想到，这一切竟然会被《金蔷薇》这本薄薄的小册子给取代了！我们的心灵不再为保尔的遭遇而流泪，而是为维罗纳晚祷的钟声而流泪。这是两种截然不同的理想，可以说，理想主义的土壤已然重新耕耘，我们已经开始倾近怕和爱的生活。<br />
　　《金蔷薇》竟然会成为这一代人的灵魂再生之源，并且规定了这一代人终身无法摆脱理想主义的痕印，对于作者和译者来说，当然都是出乎意料的。<br />
　　这无疑是历史的偶然，而我们则是有幸于这偶然。它使我们已然开始接近一种我们的民族文化根本缺乏的素质，禀有这种素质，才会理解俄罗斯文化中与被钉死在十字架上的耶稣一同受难的精神，禀有这种素质，才会拒斥那种自恃与天同一的狂妄，禀有这种素质，才会透过历史的随意性，进而从存在论上来看待自己的受折磨的遭遇。<br />
　　这一代人从诞生之日起，就与理想主义结下了不解之缘。然而，这代人起初并没有想到，理想主义竟然也会有真伪之分，这代人曾经幼稚地相信，神圣的理想定然会在历史的行动中实现。那些生活本来应该属于她们的少女们的生命，早已为此而埋葬在无数没有鲜花、没有墓志铭的一座座坟茔；更为悲惨地是，从这些无可挽回的荒坟中发出的怯生生的呼唤，已不能激发人们停下来悲哀地沉思，历史一再要求我们忘却；似乎，历史的要求无论多么蛮横无理，也是客观必然，是人就得屈从于它的绝对权威的脚下。<br />
　　巴乌斯托夫斯基在谈到勃洛克时，对叶赛宁的诗句“已经到了收拾起必将朽烂的什物上路的时候了”提出异议，在巴氏看来，世上也有永远不会成为“必将朽烂的什物”的东西，它会永远和人们厮守在一起。我们知道，一切都“必将朽烂”正是那种被称之为历史理性主义的理想哲学的绝对律令。<br />
　　历史理性与神性的永恒水火不相容。我们究竟要用多少没有鲜花，没有墓志铭的荒茔，才会堆砌起一种恍悟：历史理性不过是谎言而已！<br />
　　巴乌斯托夫斯基所说的“永远也不会成为必将朽烂的什物”的东西，指勃洛克那些陪伴人们捱过漫漫长夜的诗篇，要知道，这是贯注着生命与痛苦的莫解的音响，是懂得怕和爱的生活的灵魂所听命的催人肠断的声音。《金蔷薇》流入这一代人的心中，使其“天生”而来的理想主义得以脱胎换骨。<br />
　　新的理想应是对受难和不幸的崇敬，应是懂得怕和爱的生活高于历史理性的绝对命令，应是奔向前去迎候受难牺牲者的复活。<br />
　　“我们总是过迟地意识到奇迹曾经就在我们身边，”这是巴乌斯托夫斯基提到的勃洛克的诗句。这代人曾误解过奇迹，听信过伪造的奇迹。实际上，奇迹从来就只有一个，那就是十字架受难中所显示的奇迹。它昭示给我们的是关于怕和爱的生活的奥秘。我们理应明白，我们足足过迟近二千年才意识到奇迹曾经就在我们身边，否则，我们不会直到现在才开始学习怕和爱的生活。<br />
　　三<br />
　　怕和爱的生活本身还需要学习吗？<br />
　　如果不需要学习，那么为什么我们长期以来都不知道怕和爱的生活本身高于历史理性的绝对命令呢？<br />
　　学会爱的生活是可以理解的，学会怕的生活，的确让人费解，对我们民族来说，它过于陌生了。确实，怕的意识纯然是我们民族文化的异质因素，但却纯然不是我们人的异质因素。<br />
　　这一代人曾因“天不怕，地不怕”而著称，不怕权威，不怕“牺牲”，不怕天翻地覆，不怕妖魔鬼怪。谁也没有想到，这一代人竟会开始学会怕。<br />
　　怕什么呢？<br />
　　不怕什么。怕不过是一种精神素质，已绝非一般心理学所说的心理形式。<br />
　　为明确我们所说的“怕”，至少得作出三个层次上的区分。首先，一般所说的“怕”，是指对某一具体对象和处境的畏惧心理，这种怕与我所说的“怕”<br />
　　毫不相干；另一种怕是指面临虚无的畏惧心理，克尔凯戈尔和海德格尔相继深入论述过这种怕，并把它与前一种怕区别开来。这种“怕”已接近我所说的怕，但还不就是我所说的那种怕。我所说的那种怕与任何形式的畏惧和懦怯都不相干，而是与羞涩（Scham）和虔敬相关。这种怕将那永恒神圣的在者藏匿于自身，所以不是面临虚无之畏惧。只不过，从这种畏惧可能感禀到怕。<br />
　　因为，当人面临虚无时，也许会翻然悔悟其自身的渺小和欠缺，进而承纳神灵于自身。以羞涩和虔敬为因素的怕，乃是生命之灵魂进入荣耀神灵的虔信的意向体验形式。<br />
　　巴乌斯托夫斯基的一段话令我回味再三：<br />
　　儿孙辈不理解也不愿理解歌谣中涕泗横流地痛诉的那种贫困，不理解也不愿理解由迷信的传说、神话、不敢吱声的胆怯的儿童们的眼睛和吓破了胆的姑娘们低垂的睫毛所点缀着的那种贫困，不理解也不愿理解被香客们和精神不健全的人们的故事吓得毛骨悚然的那种贫困，不理解也不愿理解，因为时时都觉得可怖的神秘就近在咫尺——在森林中、湖泊中、朽烂的枯树中、老太婆的哭声中、用木板钉死了的弃屋中，——时时都觉得奇迹就将出现而惶惶不可终日的那种贫困。<br />
　　巴乌斯托夫斯基所说的“贫困”，当然不能按一般词义来理解，因为他把“贫困”与“神秘”和“奇迹”联系起来了。我们理应知道，贫困与神秘和奇迹的关系是奥秘，正隐含在福音书的启示之中。我们正在学着的怕趋近这一奥秘，只是，我们已开始学习怕的生活，并不等于已学成怕的生活，事实上，我们离怕的生活还远，而从怕到奇迹，还有近在咫尺的距离。<br />
　　有感于《金蔷薇》对这一代人的深远影响，我曾无数次将它推荐给新的年青一代。他们的反应往往让我失望。的确，他们“不理解也不愿理解”怕的生活。我常想，倘若这一代人学不成怕的生活，这片土地恐怕会永远与“怕”无缘了。<br />
　　四<br />
　　在相关的场合，“怕”往往被译成“畏”，“畏惧”，这当然品味有减。<br />
　　问题是，我们终于道出了“怕”，这确让人惊喜。<br />
　　在一次学术会议上，我碰见戴聪先生，他译的蒲宁早就使我为之倾倒。<br />
　　这次我一见面就问：这个“怕”字你是怎么译出来的？他含蓄地一笑，没有作答。<br />
　　翻译之甘苦，事者皆知。但我以为，对译者的要求，除外文功夫及中文修养外，很重要的一点在于译者的前理解。例如，没有需要相当时间来积累的素养，这“怕”字就译不出来。<br />
　　前理解不仅规定了译文的品性，而且还规定着译本的选择定向。而这后一个问题则举足轻重。<br />
　　文化的改革和重振，与翻译有不解之缘。西方文化史上的几次大的文化改革运动，都与翻译——文化传输有关。中国文化史上有两次大的翻译“运动”，一次是晋末至隋唐的佛典翻译，另一次是现代以来的西学文典翻译。<br />
　　前一次翻译“运动”传输进来的文化，从质地上讲，与中国文化是相契的。<br />
　　而第二次翻译所传输的西方文化，在诸多性质方面，都与中国文化的品性相异。这样，对译者的前理解的要求，绝非只是表词达意的问题，更是选择、传输什么的问题。它直接关系到新文化的路向。<br />
　　“五四”以来，西典的迻译日渐趋多，可回想起来，从古至今真正体现了西方文化的真精神的著作，又有多少译介过来了呢？看来，“五四”一代在译事上的前理解颇成问题，否则，“五四”一代无需花大力气从头做起。<br />
　　“五四”以来，我们对俄国文化的译介占比重相当大，似乎，我们对俄罗斯文化了解最多。实际恰好相反，我们对俄罗斯文化根本谈不上了解。我们得知的大都是与俄罗斯文化精神相悖的东西，是产生于19 世纪下半叶的虚无主义思潮的惑人货。<br />
　　前理解从哪里得来？从遭遇中得来。这一代人为《带阁楼的房子》流泪，为索妮娅的苦难流泪，为灵魂的复活流泪。从此，他们的心开始与蒲宁、帕斯捷尔纳克、茨维塔耶娃、阿斯塔菲耶夫、艾特玛托夫的心一起跳动。<br />
　　尽管如此，我们离这些俄罗斯魂的源头还相当遥远。例如，不逃离备受苦楚和屈辱的俄罗斯苦难大地，与“阴忧的农舍、哀歌以及灰烬和莠草的气息”同命运的俄罗斯精神，我们就还没有学成。<br />
　　五<br />
　　由于伪理想主义的歪曲，人们已经对理想主义本身丧失了忠信。可是，这一代人却始终不能摆脱《带阁楼的房子》和《夜行的驿车》中散发出来的理想的温馨，它表达出这代人从苦涩中萌生的对神圣的爱之渴慕的深切体认。<br />
　　前不久，一位青年画家来访，他是我的同乡，也是同龄人。他把自己获国际青年画展奖的作品给我看，从题为《我的故事》的组画中，我一眼就感受到其中隐含着的那种俄罗斯特有的病恹恹的美和哀歌般的爱。我们的话题马上转到对俄罗斯精神的共感上来。他情不自禁而且迫不及待地给我背诵《夜行的驿车》末尾那一大段令人心碎的文字。<br />
　　当他诵出“全维罗纳响彻着晚祷的钟声”时，他的眼睛湿润了。<br />
　　可是，在他的作品中，我发现不少以冷漠、荒凉、被弃、孤单的感觉为题的作品（《轮椅》、《密室》），这些作品曾引起更为广泛的共鸣。<br />
　　令我深思的是，这两种截然不同的感觉何以结合在一起了。无论如何，这种结合是这一代人的感觉结构上的特征。新的理想主义命定只有夹缝中的地位，它不过是荒漠上的一线惨淡的光。<br />
　　爱在这个世界的自然构成中显得最没有力量。安徒生为了想象中的理想的爱而失落了现实中的爱的可能，因为现实中的爱是最经受不住摧残的。“只有在想象中爱情才能天长地久，才能永远围有一圈闪闪发亮的诗的光轮。看来，我虚构爱情的本领要比在现实中去经受爱情的本领大得多。”（第246页）但是，愈是想象中的、理想的东西，愈没有力量，为了爱的实现，就应当让想象让位给现实。这是一个何等悲惨的悖论！在这悖论面前，人们很容易向现实俯首就屈，最终把爱判为“无用”的对象。<br />
　　索洛维约夫和舍勒尔这两位俄罗斯和日耳曼的伟大思想家，都一再强调过精神性的东西，爱的价值的孱弱。精神之为精神就在于它全然不具有任何威力和强力，它原本天生无力；问题在于，我们是否应该因此而否弃精神的和爱的价值，把决定世界的价值形态的权利拱手交给所谓永远有力量的现实历史法则！回答当然是一个坚定的“否”！生命的意义就在于把自身的强力奉献给精神性的孱弱的爱。<br />
　　与此相关，我们可以领会到耶稣十字架受难的意义，它的启示在于：爱的实现是与受难和牺牲联系在一起的，这是爱在此地的必然遭遇。<br />
　　然而，现代意识礼赞的是生命的赤裸裸的强力，怂恿生命自持强力超逾于一切神圣价值之上。迄今，这两种意识力量仍在这一代人的同一颗灵魂中搏斗着。<br />
　　六<br />
　　无论如何，这一代人毕竟对俄罗斯精神一往情深。新的年青一代与俄罗斯精神没有患难之交，因而与之隔膜不难理解。<br />
　　近代文化作为封建文化的反动，以一百年迈动一步的艰难步履由西向东渐进：文艺复兴、法国启蒙运动、德国古典文化运动、俄国文化精神运动，一步更比一步艰难，命运一个更比一个悲惨。只是，精神的牺牲毕竟换来了用血和泪浸泡出来的文化，尤其是17～18 世纪之交的启蒙文化、18～19 世纪之交的德国超验文化和19～20 世纪之交的俄国受难文化。宗教、哲学、艺术、政治诸形态，在基督精神和理性精神的双重变奏中开出了无数金色的蔷薇。<br />
　　如今，起步于西端的文化精神的脚步已踏入远东的古老王国，已有种种迹象表明，在这古老的王国里， 20～21 世纪之交会出现一场文化精神的聚生，这大概是近代文化东进的最后一步。<br />
　　问题是，我们能自信这场必将到来的文化聚生肯定会是我们的文化精神的新生吗？我们能肯定他会像英法、日耳曼、俄罗斯民族那样，为世界文化贡献出“永远也不会成为必将朽栏的什物”的精神吗？<br />
　　我不抱希望。文化精神运动也有失败的先例，起码文明古国自身就有过不少。文化精神的创造有赖于创造文化精神者的素质。而对我们来说，精神素质则有待于脱胎换骨。不管怎么说，怕和爱的生活本身我们尚未学成，晚祷的钟声尚未响彻华土，理想与受难的奇妙关联我们尚未寻到。就此而言，重温《金蔷薇》恐怕仍为一门功课。<br />
　　刘小枫  1988年3月</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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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逃亡三题》读后</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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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ue, 30 Nov 2010 01:21:02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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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　　文学评论和小说创作，不见得是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正如小说以生活为根据，去写作家对生命对存在的感受，评论则以作品为根据，阐释评论家对世界对文化的理解。所以，在我被推上评论者的位置之前，我最想说的是：写作，千万别跟着评论跑；尤其不要事先为自己选定什么主义。 　　“维纳斯星座”的主持人，要我来评论小说，至少不是一个上好的主意。 　　我不会作评论，只会写一点小说之类。所以读者不要把下面的文字看成评论，看成什么呢？《逃亡三题》的读后感而已。 　　《逃亡三题》最引我去想的是：要逃的是什么？很明显，是孤独。但这绝不是串串门、逛逛街、去去歌舞厅和交几个酒友就能排遣掉的情绪。孤独并不是一个人独处时的寂寞。《陈梅》中的那个孤独者，不是独自面对一只红苹果，也会感到欢乐吗？孤独，是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所遇的隔离，在觥筹交错间所见的冷漠，在彬彬有礼的人类语言中所闻的危险。这样的孤独可怎么摆脱？唯有爱情。狭义的性爱，对于人，并不仅仅承负着繁衍的使命；很可能，那更是对博爱的渴望、呼唤、祈祷所凝聚起来的一次祭典，一种仪式。《少年》中的那个少年，“死死护住自己的小鸡鸡”，虽然这象征或者意象不免陈旧了些，但那确凿是人之初渴望亲和的根源。人被分开成男人和女人，万物也都被分开作阴阳两极，这是上帝最为英明的考虑，否则世间轰轰烈烈的戏剧将无从展开也无从延续。但光是肉身的继续，那戏剧仍难免乏味。所以上帝从万物中选出一类——名之为人，使之除了繁衍肉身，还要祈求爱情，于是魂牵梦绕，悲喜无穷，创造不止。我想，正是因为爱情的诞生，如今的世界上才不光有机器和仪器，还有了文学和艺术。但它同时给我们送来痛苦，这痛苦是那些“为了晚上能摸到那些鬼婆娘的肉，他们白天总要拼命去砍柴”的人所不能体会的。爱情的诞生，使人不再能像其他生物那样安分地繁衍了，他要向苍茫的天际张望、寻找。一个看见了爱情的人，便走出那一点陈旧的象征或者意象了，在百折不回地张望，尽管天际只飞着一只灰色的蝙蝠，凶吉难定，但心中总听见一首驱除孤独的歌了。终于，这世界上有一缕目光向这个孤独者投来——从他紧闭的房门的缝隙间照耀进来了。不管她是否曾经沦落——也许每个人都因为孤独而曾经在心中沦落，只要那目光穿透隔离穿透冷漠向你投来，那目光便是无比圣洁，便以其真诚、坦荡、炽烈打碎了周围的危险。而且不管那是真是幻，“依然可以安慰我的苦寂的灵魂”。 　　所以，不管是谁声称在文学中放弃了浪漫，我都不信。因为当一个人想要写小说的时候，就像一个人渴望爱情的时候，他已经进入了梦想。因为没有梦想的世界太可怕太无聊太不知所终，因而让上帝疑心他是不是造就了一场无期的苦役，地球上这才出落了一类要求着爱情又要求着艺术的动物。人们对文学的期盼并不与对新闻的期盼等同。孤独者之所以要逃亡，料必不是因为新闻太少，最可能的是因为浪漫的梦想常常破灭。但是，梦想的破灭与梦想能力的丧失，哪一个更可悲呢？所以，我在《陈梅》中，看到了一个不屈地向孤独挑战的最可尊敬的人；他不仅向着人间倾诉爱情，而且为写作者指点着述津。写作和爱情一样，是要走出孤独，是要供奉梦想，是要祭祀这宇宙间一种叫做灵魂的东西。在这三篇各自独立又相互关联的小说中，少年的恐惧、愤恨和焦灼；灰蝙蝠远去的天空下，男人“挥手叫她不要再来”；那个暂且叫做陈梅的女子，“在愈来愈浓的苍茫暮色中，她洁白得宛若一个少年的梦”；从中我看到了由真至善，由善至美的一种递进关系。很可能沈东子会说他并没有过这一份设计，但我相信（也许是强词夺理）上帝有这一份设计：人要走出孤独，走进爱情与艺术，非此路而不可通行。 　　我是个残疾人，“维纳斯星座”的作者们也都是残疾人，《逃亡三题》中的主人公也都多多少少有着残疾，因此我又想起一个老话题：什么是残疾？ 　　孤独是残疾么？可以这么说，孤独是所有人的残疾。正如人被劈作两半，一半是男人，一半是女人，而每一半都有残疾。但如果每一半都不仅渴望另一半，而且能舍生忘死地去追寻另一半，残疾便给我们一个实现美满的机会——像断臂的维纳斯那样。但倘若我们渴望，而我们又不敢去追寻，那么我们就不止于断臂的残疾，而又迎来失魂落魄的残疾了。所以我想，我们不要害怕去寻找我们的那一半，不要害怕写出我们真正的感受，不要害怕梦想的屡屡破碎，尤其不要萎谢我们梦想的能力。不要囿于孤独。一个写作者就是一个恋人，我们得坦诚地奉献我们的心魂，那才会有好的创作。我见过不少残疾朋友写的作品，毛病常常出在要么一味地诉苦，要么不敢触动心底的梦想，要么靠纸笔去向人间做一场雪耻式的战斗；这就糟了，这不能走出孤独，反而会越陷越深在孤独中咬坏了自己的心智，那样，便有千种技巧万般努力，也难有好作品问世。便是你要写恨，你也要超越于恨之上，去看准那恨的来由。 　　我还有一个小小的建议：走出残疾人，再去看人的残疾；走出个人的孤独，再去看所有人的孤独。沈东子的作品是好作品，原因之一就是，他写的不仅是残疾人，而是人的严峻处境，和比严峻处境更坚固的人的梦想。 　　我希望我没有曲解沈东子的作品。当然我不指望上面的文字已构成一篇面面具到的评论，因为我在篇头已经说过——这算不上评论，只是一点读后感。 　　史铁生 1993年3月2日]]></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　　文学评论和小说创作，不见得是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正如小说以生活为根据，去写作家对生命对存在的感受，评论则以作品为根据，阐释评论家对世界对文化的理解。所以，在我被推上评论者的位置之前，我最想说的是：写作，千万别跟着评论跑；尤其不要事先为自己选定什么主义。<br />
　　“维纳斯星座”的主持人，要我来评论小说，至少不是一个上好的主意。<span id="more-3824"></span><br />
　　我不会作评论，只会写一点小说之类。所以读者不要把下面的文字看成评论，看成什么呢？《逃亡三题》的读后感而已。<br />
　　《逃亡三题》最引我去想的是：要逃的是什么？很明显，是孤独。但这绝不是串串门、逛逛街、去去歌舞厅和交几个酒友就能排遣掉的情绪。孤独并不是一个人独处时的寂寞。《陈梅》中的那个孤独者，不是独自面对一只红苹果，也会感到欢乐吗？孤独，是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所遇的隔离，在觥筹交错间所见的冷漠，在彬彬有礼的人类语言中所闻的危险。这样的孤独可怎么摆脱？唯有爱情。狭义的性爱，对于人，并不仅仅承负着繁衍的使命；很可能，那更是对博爱的渴望、呼唤、祈祷所凝聚起来的一次祭典，一种仪式。《少年》中的那个少年，“死死护住自己的小鸡鸡”，虽然这象征或者意象不免陈旧了些，但那确凿是人之初渴望亲和的根源。人被分开成男人和女人，万物也都被分开作阴阳两极，这是上帝最为英明的考虑，否则世间轰轰烈烈的戏剧将无从展开也无从延续。但光是肉身的继续，那戏剧仍难免乏味。所以上帝从万物中选出一类——名之为人，使之除了繁衍肉身，还要祈求爱情，于是魂牵梦绕，悲喜无穷，创造不止。我想，正是因为爱情的诞生，如今的世界上才不光有机器和仪器，还有了文学和艺术。但它同时给我们送来痛苦，这痛苦是那些“为了晚上能摸到那些鬼婆娘的肉，他们白天总要拼命去砍柴”的人所不能体会的。爱情的诞生，使人不再能像其他生物那样安分地繁衍了，他要向苍茫的天际张望、寻找。一个看见了爱情的人，便走出那一点陈旧的象征或者意象了，在百折不回地张望，尽管天际只飞着一只灰色的蝙蝠，凶吉难定，但心中总听见一首驱除孤独的歌了。终于，这世界上有一缕目光向这个孤独者投来——从他紧闭的房门的缝隙间照耀进来了。不管她是否曾经沦落——也许每个人都因为孤独而曾经在心中沦落，只要那目光穿透隔离穿透冷漠向你投来，那目光便是无比圣洁，便以其真诚、坦荡、炽烈打碎了周围的危险。而且不管那是真是幻，“依然可以安慰我的苦寂的灵魂”。<br />
　　所以，不管是谁声称在文学中放弃了浪漫，我都不信。因为当一个人想要写小说的时候，就像一个人渴望爱情的时候，他已经进入了梦想。因为没有梦想的世界太可怕太无聊太不知所终，因而让上帝疑心他是不是造就了一场无期的苦役，地球上这才出落了一类要求着爱情又要求着艺术的动物。人们对文学的期盼并不与对新闻的期盼等同。孤独者之所以要逃亡，料必不是因为新闻太少，最可能的是因为浪漫的梦想常常破灭。但是，梦想的破灭与梦想能力的丧失，哪一个更可悲呢？所以，我在《陈梅》中，看到了一个不屈地向孤独挑战的最可尊敬的人；他不仅向着人间倾诉爱情，而且为写作者指点着述津。写作和爱情一样，是要走出孤独，是要供奉梦想，是要祭祀这宇宙间一种叫做灵魂的东西。在这三篇各自独立又相互关联的小说中，少年的恐惧、愤恨和焦灼；灰蝙蝠远去的天空下，男人“挥手叫她不要再来”；那个暂且叫做陈梅的女子，“在愈来愈浓的苍茫暮色中，她洁白得宛若一个少年的梦”；从中我看到了由真至善，由善至美的一种递进关系。很可能沈东子会说他并没有过这一份设计，但我相信（也许是强词夺理）上帝有这一份设计：人要走出孤独，走进爱情与艺术，非此路而不可通行。<br />
　　我是个残疾人，“维纳斯星座”的作者们也都是残疾人，《逃亡三题》中的主人公也都多多少少有着残疾，因此我又想起一个老话题：什么是残疾？<br />
　　孤独是残疾么？可以这么说，孤独是所有人的残疾。正如人被劈作两半，一半是男人，一半是女人，而每一半都有残疾。但如果每一半都不仅渴望另一半，而且能舍生忘死地去追寻另一半，残疾便给我们一个实现美满的机会——像断臂的维纳斯那样。但倘若我们渴望，而我们又不敢去追寻，那么我们就不止于断臂的残疾，而又迎来失魂落魄的残疾了。所以我想，我们不要害怕去寻找我们的那一半，不要害怕写出我们真正的感受，不要害怕梦想的屡屡破碎，尤其不要萎谢我们梦想的能力。不要囿于孤独。一个写作者就是一个恋人，我们得坦诚地奉献我们的心魂，那才会有好的创作。我见过不少残疾朋友写的作品，毛病常常出在要么一味地诉苦，要么不敢触动心底的梦想，要么靠纸笔去向人间做一场雪耻式的战斗；这就糟了，这不能走出孤独，反而会越陷越深在孤独中咬坏了自己的心智，那样，便有千种技巧万般努力，也难有好作品问世。便是你要写恨，你也要超越于恨之上，去看准那恨的来由。<br />
　　我还有一个小小的建议：走出残疾人，再去看人的残疾；走出个人的孤独，再去看所有人的孤独。沈东子的作品是好作品，原因之一就是，他写的不仅是残疾人，而是人的严峻处境，和比严峻处境更坚固的人的梦想。<br />
　　我希望我没有曲解沈东子的作品。当然我不指望上面的文字已构成一篇面面具到的评论，因为我在篇头已经说过——这算不上评论，只是一点读后感。<br />
　　史铁生 1993年3月2日</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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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写给《地震》作者的一封信</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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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ue, 30 Nov 2010 01:20:03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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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CDATA[史铁生]]></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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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　　东野长峥： 　　你好！ 　　你摔伤住院的情况我都听说了。你住的那家医院离我家太远，那阵子我的电瓶车又出了故障，所以没能去医院看你。现在好些了么？又拄着拐到处乱窜了吧？我又出了毛病，也是腿，静脉血栓，在医院住了两星期，而且现在还要常常卧床。咱们俩都用得上那句话：黄鼠狼专咬病鸭子。 　　看了你的小说《地震》，单就这篇小说而言，应该说它是一篇挺不错的作品，但我有一些不限于这篇小说的感想，很想跟你聊聊。 　　你的身世我多少知道些，看来这篇小说与你的经历紧密有关。看罢它心里很不好受，并不是一般的忧伤或悲哀，而是感到一阵阵彻骨的冰冷。你我都是残疾人，不同的是我基本上是被爱所维护着，而你很久以来一直被爱所冷落。生活，到处都显露着不公平。因此你的作品中常常流露着嘲讽与忿恨。 　　不，我绝不是要简单地说这不好。这世间到处和时时都存在着庸卑和丑恶，所以恨是需要的是必要的，虽然它并不是我们的希望。恨可以让丑行暴露，可以使麻木惊醒，可以令愚昧与昏聩不能安枕，可以给惰性或习惯揭示一条新的活路，因而恨与爱一样是创造生活的一股动力。恨，大约原本就是爱的背影，是对爱的渴盼与呼唤。记得有一次和一位朋友谈起写作者应有的心性品质，我们一同发现，恨与爱同样可以是好作品的源头，甚至人的一切心性品质都可以创造出好作品来，唯要真诚。唯要真诚。只有一种东西是写作的大敌，就是虚伪。只有虚伪不能产生好作品，因为从根本上说，虚伪的消灭和真诚的降临正是读者立于此岸的祈祷和伫望于彼岸时的期待。我们相识已久，我知道你是个以真为善、不守成规、敢怒敢言的人，你对生活对文学的真诚，以及你的写作才赋，这些都无可怀疑。但对于一个作家，这些是不是就够了呢？ 　　我特别记得有一次，在一个什么会上，你对我说：“老史，我这些日子忽然明白了什么是宽容。”你说这话时样子很激动很兴奋。当时的环境不容我们多聊，但这事我记得深刻，因为当时我就想：东野这家伙的作品肯定要更棒了。 　　我想，宽容并不意味着失去锐气，宽容绝不是谦恭加麻木。宽容之妙在于，它可以使人冷静，因而可以让人理解和发现更多的东西。我一向以为，好的作品并不在于客观地反映了什么（像镜子或照像机），而在于主观地发现了什么。人们之所以除了看生活还要看文学，就是期待从文学中看到从生活中不见得能看到的东西。所以文学不是收购进而出售生活，而更是像孩子一样向朋友们描述自己的发现。发现，是文学的使命。在大家都能够看到的生活中发现其更深的意蕴那才是创造。作品的好与坏，其品格的高与低，全在于它发现了什么（以及它发现了一种怎样的发现）。为了这发现的深广和准确，所以需要宽容。因为否则也许狭小的恨或者爱会限制和扭曲了发现者的目光。我们可以把那些狭小的恨与爱咀嚼千万遍，然后把目光放得更为宽阔，把心放得更为从容，那时候我以为就肯定能看到更深刻更广大的存在了，那时候的爱也会是更为博大的爱，那时候的恨也会是更为博大的恨，行诸文字的话，就有可能是人们常说的那种大器之作了。 　　以上是我对写作的一点看法，不知你以为如何？唯望我的老朽（我比你老十好几岁）不要磨损了你故有的锐气和野性，我知道我缺少这种东西。但愿宽容能与锐气共存，冷静与热情共存。最后说一句：千万把身体弄得好好的，否则想干的事干不了，不想花的钱还得花，咱们下个决心不受那份罪可好？ 　　祝好运！ 　　史铁生]]></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　　东野长峥：<br />
　　你好！<br />
　　你摔伤住院的情况我都听说了。你住的那家医院离我家太远，那阵子我的电瓶车又出了故障，所以没能去医院看你。现在好些了么？又拄着拐到处乱窜了吧？我又出了毛病，也是腿，静脉血栓，在医院住了两星期，而且现在还要常常卧床。咱们俩都用得上那句话：黄鼠狼专咬病鸭子。<span id="more-3822"></span><br />
　　看了你的小说《地震》，单就这篇小说而言，应该说它是一篇挺不错的作品，但我有一些不限于这篇小说的感想，很想跟你聊聊。<br />
　　你的身世我多少知道些，看来这篇小说与你的经历紧密有关。看罢它心里很不好受，并不是一般的忧伤或悲哀，而是感到一阵阵彻骨的冰冷。你我都是残疾人，不同的是我基本上是被爱所维护着，而你很久以来一直被爱所冷落。生活，到处都显露着不公平。因此你的作品中常常流露着嘲讽与忿恨。<br />
　　不，我绝不是要简单地说这不好。这世间到处和时时都存在着庸卑和丑恶，所以恨是需要的是必要的，虽然它并不是我们的希望。恨可以让丑行暴露，可以使麻木惊醒，可以令愚昧与昏聩不能安枕，可以给惰性或习惯揭示一条新的活路，因而恨与爱一样是创造生活的一股动力。恨，大约原本就是爱的背影，是对爱的渴盼与呼唤。记得有一次和一位朋友谈起写作者应有的心性品质，我们一同发现，恨与爱同样可以是好作品的源头，甚至人的一切心性品质都可以创造出好作品来，唯要真诚。唯要真诚。只有一种东西是写作的大敌，就是虚伪。只有虚伪不能产生好作品，因为从根本上说，虚伪的消灭和真诚的降临正是读者立于此岸的祈祷和伫望于彼岸时的期待。我们相识已久，我知道你是个以真为善、不守成规、敢怒敢言的人，你对生活对文学的真诚，以及你的写作才赋，这些都无可怀疑。但对于一个作家，这些是不是就够了呢？<br />
　　我特别记得有一次，在一个什么会上，你对我说：“老史，我这些日子忽然明白了什么是宽容。”你说这话时样子很激动很兴奋。当时的环境不容我们多聊，但这事我记得深刻，因为当时我就想：东野这家伙的作品肯定要更棒了。<br />
　　我想，宽容并不意味着失去锐气，宽容绝不是谦恭加麻木。宽容之妙在于，它可以使人冷静，因而可以让人理解和发现更多的东西。我一向以为，好的作品并不在于客观地反映了什么（像镜子或照像机），而在于主观地发现了什么。人们之所以除了看生活还要看文学，就是期待从文学中看到从生活中不见得能看到的东西。所以文学不是收购进而出售生活，而更是像孩子一样向朋友们描述自己的发现。发现，是文学的使命。在大家都能够看到的生活中发现其更深的意蕴那才是创造。作品的好与坏，其品格的高与低，全在于它发现了什么（以及它发现了一种怎样的发现）。为了这发现的深广和准确，所以需要宽容。因为否则也许狭小的恨或者爱会限制和扭曲了发现者的目光。我们可以把那些狭小的恨与爱咀嚼千万遍，然后把目光放得更为宽阔，把心放得更为从容，那时候我以为就肯定能看到更深刻更广大的存在了，那时候的爱也会是更为博大的爱，那时候的恨也会是更为博大的恨，行诸文字的话，就有可能是人们常说的那种大器之作了。<br />
　　以上是我对写作的一点看法，不知你以为如何？唯望我的老朽（我比你老十好几岁）不要磨损了你故有的锐气和野性，我知道我缺少这种东西。但愿宽容能与锐气共存，冷静与热情共存。最后说一句：千万把身体弄得好好的，否则想干的事干不了，不想花的钱还得花，咱们下个决心不受那份罪可好？<br />
　　祝好运！<br />
　　史铁生</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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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残阳如血》读后</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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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un, 28 Nov 2010 14:44:39 +0000</pubDate>
		<dc:creator>读书志</dc:creator>
				<category><![CDATA[读书有感]]></category>
		<category><![CDATA[史铁生]]></category>
		<category><![CDATA[残阳如血]]></category>
		<category><![CDATA[读后感]]></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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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　　这是一个悲惨的故事，类似这样悲惨的故事，我自己就听说过不少。我不认为把这样的事藏起来比把它写出来要乐观，（还有光明呀和高昂呀）因为首先我们不想闭上眼睛躲起来，我们决意睁大着眼睛走进真生活。晓钟说，他自己“瘸跛地走在坎坷的人生路上还屡屡受着命运的打击，可我居然发现自己的灵魂很坚韧”，从这一篇《残阳如血》中我相信，他上述话里的每一个字都是确凿无疑的，而且每一个字都应该放大千倍万倍来读，来想。 　　晓钟的文笔不错，结构故事的能力也好，他说“文学中有我的爱，我也深深地爱文学，虽然很苦很艰难，但是我无怨无悔”。请允许我以一个多着几岁年纪的文学信徒的资格说，在晓钟的前面，不是一步步地成功，还能是什么呢？ 　　但是说到小说《残阳如血》，我想更多地给晓钟提些意见。我想把话说得过分刻薄一点，因为这样问题才显露得清晰鲜明。一篇小说，和一则传闻有什么不同呢？不同之处在于，小说重过程，传闻重结果；小说重人物，传闻重事件；小说更关注事件中人的心魂，传闻则偏爱事件外表的线路。因而小说可以在任何司空见惯的事件里发现独特的心路历程，传闻却把一切心路历程的独特省略，仅仅剩下司空见惯的事件。《残阳如血》的故事不可谓不真实，不可谓不悲惨，但是它并不感动我。为什么呢？我想，因为它仅仅掠过事件的外表，而放弃了走进三个主人公心魂中去的机会。这传闻充其量只能让传者和闻者相互叹息，然后很快就忘记。因为这样的或那样的悲惨的事情很多很多，闻不暇闻，记不暇记。但最重要的是因为，它仅仅是悲惨，它不是悲剧（或者它事实上是悲剧，而作者只写出了它的悲惨）。悲惨并不能让人感动，也很难让人有更多的思索，让人感动让人思索的是悲剧。比如偶然的工伤事故、医疗事故、交通事故那仅仅是悲惨，而只有伤残者的心魂面对这偶然造下的诸多问题之时，感动和思索才可能出现，悲剧才可能诞生。 　　悲剧必须走进人物的心魂，悲剧是发生在心中的问题，不是发生在心外的事件，因而它才使更多的心为之感动，为之思索，长久地难忘。晓钟说：“残疾人的爱是首独特的诗，有时伟大无私和自卑懦弱实在分不清楚。他们渴望爱情雨露的滋润，却又看到世俗的眼光和阻力以及生活的重荷，更多的时候，他们埋藏了自己的爱。”我想，晓钟其实已经看到了悲剧是什么，是因为什么。“他们埋藏了自己的爱”。这是一种悲剧。换一个字——“他们埋葬了自己的爱”怎么样？那是更大的悲剧。我想，《残阳如血》中的三个主人公，都是埋葬了自己的爱。牛爷是，疙瘩是，柴妞更是，他们都败于强大的世俗，但主要是败于自己的软弱，于是埋葬了自己的爱。牛爷是因为往日的伤痕而扭曲了心，竟至与世俗同流。疙瘩是因为怕牛爷，是因为他自己的软弱（他干嘛不拉上柴妞跑呢）。柴妞更软弱甚至有些自私，她对疙瘩说“你要做傻事我恨你一辈子”，可她自己却一走了之（她要是坚持着等下去，事情不会闹到这步田地了吧）。当然，他们要都是那么英明那么坚强，也就没有这个故事了。我想说的是，三个爱着的人都埋藏了自己的爱，这中间必有着更为动人、更为震撼人的心魂路程，有更为值得思索的东西在里面，晓钟应该在这儿多用笔墨才是。那样的话，《残阳如血》就能成为一篇很好的小说了。 　　我的意见不保证全对，谨与晓钟商榷。 文/史铁生]]></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　　这是一个悲惨的故事，类似这样悲惨的故事，我自己就听说过不少。我不认为把这样的事藏起来比把它写出来要乐观，（还有光明呀和高昂呀）因为首先我们不想闭上眼睛躲起来，我们决意睁大着眼睛走进真生活。晓钟说，他自己“瘸跛地走在坎坷的人生路上还屡屡受着命运的打击，可我居然发现自己的灵魂很坚韧”，从这一篇《残阳如血》中我相信，他上述话里的每一个字都是确凿无疑的，而且每一个字都应该放大千倍万倍来读，来想。<span id="more-3820"></span><br />
　　晓钟的文笔不错，结构故事的能力也好，他说“文学中有我的爱，我也深深地爱文学，虽然很苦很艰难，但是我无怨无悔”。请允许我以一个多着几岁年纪的文学信徒的资格说，在晓钟的前面，不是一步步地成功，还能是什么呢？<br />
　　但是说到小说《残阳如血》，我想更多地给晓钟提些意见。我想把话说得过分刻薄一点，因为这样问题才显露得清晰鲜明。一篇小说，和一则传闻有什么不同呢？不同之处在于，小说重过程，传闻重结果；小说重人物，传闻重事件；小说更关注事件中人的心魂，传闻则偏爱事件外表的线路。因而小说可以在任何司空见惯的事件里发现独特的心路历程，传闻却把一切心路历程的独特省略，仅仅剩下司空见惯的事件。《残阳如血》的故事不可谓不真实，不可谓不悲惨，但是它并不感动我。为什么呢？我想，因为它仅仅掠过事件的外表，而放弃了走进三个主人公心魂中去的机会。这传闻充其量只能让传者和闻者相互叹息，然后很快就忘记。因为这样的或那样的悲惨的事情很多很多，闻不暇闻，记不暇记。但最重要的是因为，它仅仅是悲惨，它不是悲剧（或者它事实上是悲剧，而作者只写出了它的悲惨）。悲惨并不能让人感动，也很难让人有更多的思索，让人感动让人思索的是悲剧。比如偶然的工伤事故、医疗事故、交通事故那仅仅是悲惨，而只有伤残者的心魂面对这偶然造下的诸多问题之时，感动和思索才可能出现，悲剧才可能诞生。<br />
　　悲剧必须走进人物的心魂，悲剧是发生在心中的问题，不是发生在心外的事件，因而它才使更多的心为之感动，为之思索，长久地难忘。晓钟说：“残疾人的爱是首独特的诗，有时伟大无私和自卑懦弱实在分不清楚。他们渴望爱情雨露的滋润，却又看到世俗的眼光和阻力以及生活的重荷，更多的时候，他们埋藏了自己的爱。”我想，晓钟其实已经看到了悲剧是什么，是因为什么。“他们埋藏了自己的爱”。这是一种悲剧。换一个字——“他们埋葬了自己的爱”怎么样？那是更大的悲剧。我想，《残阳如血》中的三个主人公，都是埋葬了自己的爱。牛爷是，疙瘩是，柴妞更是，他们都败于强大的世俗，但主要是败于自己的软弱，于是埋葬了自己的爱。牛爷是因为往日的伤痕而扭曲了心，竟至与世俗同流。疙瘩是因为怕牛爷，是因为他自己的软弱（他干嘛不拉上柴妞跑呢）。柴妞更软弱甚至有些自私，她对疙瘩说“你要做傻事我恨你一辈子”，可她自己却一走了之（她要是坚持着等下去，事情不会闹到这步田地了吧）。当然，他们要都是那么英明那么坚强，也就没有这个故事了。我想说的是，三个爱着的人都埋藏了自己的爱，这中间必有着更为动人、更为震撼人的心魂路程，有更为值得思索的东西在里面，晓钟应该在这儿多用笔墨才是。那样的话，《残阳如血》就能成为一篇很好的小说了。<br />
　　我的意见不保证全对，谨与晓钟商榷。<br />
      <strong>文/史铁生</stron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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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以思想悦己</title>
		<link>http://dushuzhi.com/archives/3805.html</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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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ue, 23 Nov 2010 01:50:11 +0000</pubDate>
		<dc:creator>读书志</dc:creator>
				<category><![CDATA[读书有感]]></category>
		<category><![CDATA[张抗抗]]></category>
		<category><![CDATA[思想]]></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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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　　若是读过张爱玲那篇《谈女人》的散文，似乎所有关于女性话题的讨论，都显得有些多余了。 　　将近半个世纪过去，女人安静地匍阂在张爱玲的书本里养息，纸页虽已发黄，但女人的脸上却连一丝皱纹部没有；想必那女人的魂灵，己被真正懂得女人的女人勾勒了下来，所以这世界尽管颠来倒去，书里的女人却永远不老。 　　张爱玲擅长用小说写女人的故事，小说中的女人，都被她双刃的刻刀，在笔下雕划得入木三分；她偶尔撩开了故事的帘于，走出来直接戏说女人，那女人就成了她手里的绝活，玲玫剔透，淋漓尽致。 　　这篇散文的语言是直白而素朴的，像是不经意脱口而出的玩笑，带着女人自嘲的口吻。不知是应把女人·‘当成不负责任的小东西”，还是把女人看得“太严重”，然而那双殷殷注视着女人的眼睛，眨眼间便把女人的美德与恶习，透心透肺地看了个彻底。文章被作音一句句充满智慧的隽语，一条条警醒锐敏的格畜，丝丝缕缕地穿缀起来，却绝不声张，娓娓的哺哺的，似女人喝茶，从容地与人问聊着，慢声细语他说着些极平常的话语。 　　旁人闻着怀里散出些不平常的香气，将那茶端过来喝一口，才知那原来竟是一坛陈年好酒。 　　《谈女人》原来是张爱玲读一位无名氏所作的英文小册《猫》，以及观看奥涅尔的戏剧《大神勃朗》之后，一时兴起随手写下的读后观感。但几十年后再被别人来读，读出些经久不衰的意思。 　　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走进张爱玲的作品，或嗔或笑，有人觉得痛快淋漓，有人惶惶不安——因为女人从中看见一个真实的自己，而男人，则从中看见那个“女人的劣根性是男人一手造成的”男人；所以她说：“完美的女人比男人更完美”，“而一个恶毒的女人就恶得无孔不入’气又调侃说：“女人的确是小性儿，矫情，作伪，眼光如豆，狐媚子（正经女人虽然痛恨荡妇，其实若有机会扮个妖妇的角色的话，没有一个不跃跃欲试的）。聪明的女人对于这些批评并不加辩护……” 　　女人敢于对女人说出关于女人的真话，那个女人才是真正的女人。 　　文学艺术长久的生命和魅力，依然在于信守和表现你自己所感悟的真理。 　　张爱玲看来不是一个女权主义者。她对于女性自身的认识，更尊从世界的原生态和生命的自然本质，如江河入海，寻着地形地势的天然流向，绝不奢望将其纳入主观和人为的轨道。有好说好，有坏说坏，好好坏坏，任由女人自己去体味评说。言语间不乏诙谐又辛辣的批评，充盈着哀其不幸，怜其不争的挚爱之心，比起那些激烈鼓吹女性统治世界，一味赞美女性却无助于克服女性弱点的种种“主义”，倒更有实事求是、返本归原的一份真诚善意。 　　所以张爱玲推崇《大神勃朗》中的地母娘娘，她说：“超人是男性的，神却带有女性的成分……神是广大的同情、慈悲、了解、安息。”如同女人永远伟大的母爱，精神里面“有一点地母的根芽”，带着“光荣燃烧的生命的皇冠”，“像大地的偶像，眼睛凝视着莽莽乾坤”。 　　许多年过去了，我们今天的女人有了经济的独立，婚姻恋爱的自由选择，改换了服装和生活方式，但女人却还是那个女人——“有美的身体，以身体悦人；有美的思想，以思想悦人，其实也没有多大的分别。” 　　同半个世纪前的张爱玲略有一点小小的分歧，在于那最后的一句。 　　现代女性的自我意识觉醒后，大约已不满足于以身体和思想悦人。女人在情爱中，须以身体悦己；面对世界，则以思想悦己。聪颖的女人不再专为男人展示她的可爱，智慧的头脑将首先使自己获得欢愉，那欣悦才有地母般的根芽。 　　大写的“人”字有一日我突然悟出，我的先天性营养不良或是某种维他命过剩，也许都应归咎于那句话。那句话在三十年前就作为父母的座右铭写在了我的掌心，那句话是说，中国现代文学几乎无可一读，要读就读外国文学。 　　家里果然都是外国文学，从老托尔斯泰到盖达尔，从普希金到肖洛霍夫。 　　除了一套安徒生童话以外，这个外国文学的天地长满了俄罗斯和苏维埃的枞树、浆果和马铃薯。那时候以为外国文学就是沙皇、哥萨克再加苏联红军。 　　这一段近于崇拜的痴迷，在我整个一生的文学信念中，打下了崇高与美的桩子，并在这个根基上建立起对真诚的笃信。少年——青年时代俄苏文学的阅读经验，在我血液中注入的基调便是笃信。这也许可以称之为第一阅读层次。 　　然而当若干年后疯长的叶片覆盖了我几乎整个心灵的天空，而将人类自审之光拒之于外时，我才惊讶地发现，一度疏漏了陀思妥耶夫斯基这颗巨星，是多么遗憾的损失。假如我早一点读懂陀氏，也许我不至于那么晚才摆脱幼稚。 　　然而阅读的经历本身就是人生的经历。我记起那个狂热的60 年代末，最初触摸着陀氏作品所感到的那种对苍凉人世的恐惧和怅惘，使我本能地疏远它。二十几年后重读《卡拉马卓夫兄弟》，却在灵魂中引起了强烈震撼，好似自己又重新活了一次，或是生命刚刚从头开始。因着如同哈雷慧星般回归的《罪与罚》，因着复生的《日瓦戈医生》和《阿尔巴特街的儿女》，在我临近四十岁的时候，才重新意识到俄苏文学依然并永远是我精神的摇篮。岁月不会朽蚀埋藏在生活土壤之下的崇高与美的地基——我们拆除掉密不透风的愚昧和笃信，重新开启了疑问之窗的笃信。如果不笃信在人世的丑恶与伪善之上，还有超越了世俗的光荣与爱之神的召唤，人生还有什么值得过的呢？ 　　外国文学之旅的第一层次，结束在1969 年夏天，我从家中封存的书箱中，偷出了那本珍爱的《青年近卫军》，踏上遥远的北去列车之时，车轮碾碎了往日的童话给予我的全部梦想。 　　那以后有一一个没有书籍没有文学的饥饿年代，在冰凉的土炕上翻烂了从家里带来的书。有时会从别人的炕席下冒出一本没头没尾的《高老头》或是《斯巴达克思》，冒着被没收的危险，也许还会摸黑走许多路去别的连队交换。外国文学，天边的一块彩霞，你仰望它，渴慕它，却不可能将它踏实地拥在怀里。头顶沉沉的乌云总是落着失望的雨滴。然而，阅读的第二层次却偏偏开始在这样的落寂与苍茫之中——每年一度的探亲假，回到江南家中，它这个无法囚禁的幽灵便又悄悄走来与你相伴。普天下对“资产阶级”的禁令中，寻书觅书竟有一种类似偷情的快感，实际上你们彼此从未背叛与分离。 　　就从那个时候，我开始隐隐感觉到了前面所说的阅读经历是人生经历的一种显现。壮丽崇高的俄苏文学自然而然地从我面前隐遁，狡诈的老巴尔扎克、凄惨的狄更斯、神秘的梅里美、浪漫的雨果陆续向我走来，那阶段我读的几乎全部是英法文学。由于“历史问题”被发落到图书馆去工作的我的母亲，为我提供了阅读的方便（感谢70 年代的专案组），我于是好像登山走到了海拔某个高度：阔叶林渐渐消失，只剩下耐寒的针叶林以至最后的高山苔原。书中残酷的世相及复杂的人际关系，撞击着我简单的头脑，并响起一声声痛心的发问。读懂了某本书，恍然发现自己终于长大了。1975 年我在上海修改长篇时，我的抽屉里就放着一本一个复旦大学工农兵学员借我的《简爱》，她断言我必定喜欢这本小说。事实上我没有爱上《简爱》，却引发了对情感的深思。记得当时出版社的负责人问我有什么要求，我竟然毫不犹豫地请求开一张证明，去阅读图书馆不外借的外国文学名著。那个酷热的夏天，我每天一动不动地读着大仲马、小仲马、哈代、罗曼·罗兰，我深爱《德伯家的苔丝》和《九三年》。恰恰是在那一个沉闷黯淡的时期，人文主义的阳光第一次照亮了我混沌的心灵，冲击着编织多年的思想藩篱。面对窒息的现实，便开始有了不满，有了质问，有了沉思和探询。我确信在那几年以后，即70 年代末我走向文坛初期，如泉水般喷涌的那些作品中，所试图表现的人性、尊严、价值观等一切与此相关的话题，都是在那些饥渴的阅读中埋下的种子。如果说第一阅读期在崇高与美的桩子上建起了对人生意义的笃信，那么第二阅读期所建立的便是：怀疑与发问。 　　尽管后来对英法文学的了解，渐渐延伸至乔伊斯和劳伦斯、延至萨特、罗伯一格里耶与加缪，但在那个极其压抑的环境下生发的对现存秩序的怀疑与发问，在我整个创作生涯中，如登山的鞋子一般与我同行。 　　1978 年以后至今的日子，我想可以算作新闻记者的第三层次。中国对世界打开滞重的大门，世界的现代文学宝库对中国敞开了大门。在这个令人炫目的文学世界中，最先读到的便是约瑟夫·海勒的《第二十二条军规》。随即是福克纳，是索尔·贝娄，是欧茨，是艾丽茨·沃克，是玛格丽特·杜拉…… 　　还有回过头去重新注视的海明威和斯坦培克。对现代世界充满了反叛精神的美国文学，使我重新思考传统的真善美价值一元论与个人选择的深刻矛盾，思考人之非理性与行为、生命的关系。这是一次现代意识的重新启蒙。新奇而别有意味的小说形式，亦使我快悟，小说还可以有这样千奇百怪的写法。 　　随后，蜂拥而来的卡夫卡的绝望、迪伦马特的虚无、君特·格拉斯的荒诞，及其他一系列现代翻译小说，也为我以文学反思人性的本质、人类生存的困境提供了新的佐证。这一时期阅读的外国文学作品，真是令人眼花缭乱，目不暇接。我在惊喜与狂热中生吞活剥所能读到的新小说，我觉得自己进入了一个奇妙的新世界。然而，各种贴有不同主义和流派标签的新小说，呈现给我的几乎只有一个特征，那就是传统小说秩序的破碎崩溃和重建。小说天地已不再有任何模式和规范。奇异的构思、叙述方式和富有弹性的语言，创造出了一个与现实生活形成强大反差的、极其自由宽广的艺术空间。小说变得无所不可为和无可不为。现代小说自由的灵魂已超拔了它痛苦而荒谬的躯体，而还原为自我实现的可能。它们对我的吸引甚至超过了小说本身，我试图踩着这叶空中之帆，驶越浊浪滔天的人生之海。而如何写自己的小说反而变得无关紧要甚至一片迷惘。 　　紧接着便是席卷文坛的拉丁美洲文学热。依着好奇与时髦的惯性，我也读马尔克斯、博尔赫斯、略萨。……我与职业文人们一道，去探究那块蛮荒之地的民族文化之根；探究从那纷乱无序的小说写法中，重新聚合与明晰讲故事的方法。隐入故事的泥塘之后我一片手忙脚乱。据说没有根的作家根本不能算作家，不会讲故事的小说家也不能算作小说家，于是在拉丁美洲魔幻的阴影下，我终于发现自己从南到北漂泊多年，非但无根也不会讲故事。我的小说等于零？ 　　读了几十年外国文学，读到最后便是如此一个怪圈。 　　如果阅读最终已经成为一种裹挟你、指使你、支配你的身不由己的时髦 　　新潮；如果阅读不再是一种个人的选择，个人的意趣，个性的默契；如果阅读不再是一种仅仅属于你自己的人生经历，那么我应该早已淹死在浩瀚的书海中，失去自己创作的冲动，而决无必要在此夸夸其谈。正如我的小说是写给我自己和与我相通的读者，那些遥远的陌生的异国作家，哪一位是为了我而写作的呢？ 　　从屠格涅夫到乔治·桑到杰克·伦敦到艾赫玛托夫，我无法说出我最喜欢的和最不喜欢的作家，我不能说谁是最优秀的和最不优秀的。我只知道世上一定有一本书是真正属于我的。不要用古董搜集者和拍卖行的鉴赏家的眼光去看它们，属于你仅仅因为它发出了你心底久远的呼唤——事实上，这些年在外国文学书海的倘徉中，我捡起的一只只贝壳都已成为书架上的标本，却有两只贝壳依然栩栩游动在我心的海湾里：一是《一九四八》；另一是《生活中不能承受的轻》。 　　当然不会是怪圈，小说毕竟不是画出来的。如果第二层是怀疑，那么第三层便是没有返程的叛逆。 　　很多年前父母对我说，要读就读外国文学。很多年后才知道这话的原意竟是出自鲁迅先生。先生的遗训虽有崇洋媚外的嫌疑，却毕竟让人深思可读可不读的中国文学到底出了什么毛病？我决无意否定悠远古老的中国文化传统，但对于步入现代社会的作家，更重要的也许是对人自身的认识和关于自由的启蒙。说到底，读人家的书，还得写自己的书；打入地下的桩子上，还得盖起自己的房屋。外国书读得再多，总不致于会脱胎成外国人。怪圈里那股水流倒过来看，也许是一个螺旋体，只看你手中的标尺了。 　　记得《读书》上有篇文章曾说，中国人首先关心的是做“中国”人，然后才是人，却不知人首先是人，然后才是中国人。我以为极精彩。中国人与外国人，都有地球人无以解脱的共同苦恼；中国文学与外国文学，亦如地球一样，本应是无国界的流通领域。我想鲁迅先生与我父母都是有远见的。更何况，不知人们是否发现，构成外国文学的外语，确切说，条顿语系中的英、法、德语，与汉语之不同，还在于它有一个大写的“人”字，大写的人字是否又恰好为中国文学补上了一个缺口呢？至少在那些为我写的书，和我为别人写的书中，隐隐地透出这个字迹。 文/张抗抗]]></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　　若是读过张爱玲那篇《谈女人》的散文，似乎所有关于女性话题的讨论，都显得有些多余了。<br />
　　将近半个世纪过去，女人安静地匍阂在张爱玲的书本里养息，纸页虽已发黄，但女人的脸上却连一丝皱纹部没有；想必那女人的魂灵，己被真正懂得女人的女人勾勒了下来，所以这世界尽管颠来倒去，书里的女人却永远不老。<span id="more-3805"></span><br />
　　张爱玲擅长用小说写女人的故事，小说中的女人，都被她双刃的刻刀，在笔下雕划得入木三分；她偶尔撩开了故事的帘于，走出来直接戏说女人，那女人就成了她手里的绝活，玲玫剔透，淋漓尽致。<br />
　　这篇散文的语言是直白而素朴的，像是不经意脱口而出的玩笑，带着女人自嘲的口吻。不知是应把女人·‘当成不负责任的小东西”，还是把女人看得“太严重”，然而那双殷殷注视着女人的眼睛，眨眼间便把女人的美德与恶习，透心透肺地看了个彻底。文章被作音一句句充满智慧的隽语，一条条警醒锐敏的格畜，丝丝缕缕地穿缀起来，却绝不声张，娓娓的哺哺的，似女人喝茶，从容地与人问聊着，慢声细语他说着些极平常的话语。<br />
　　旁人闻着怀里散出些不平常的香气，将那茶端过来喝一口，才知那原来竟是一坛陈年好酒。<br />
　　《谈女人》原来是张爱玲读一位无名氏所作的英文小册《猫》，以及观看奥涅尔的戏剧《大神勃朗》之后，一时兴起随手写下的读后观感。但几十年后再被别人来读，读出些经久不衰的意思。<br />
　　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走进张爱玲的作品，或嗔或笑，有人觉得痛快淋漓，有人惶惶不安——因为女人从中看见一个真实的自己，而男人，则从中看见那个“女人的劣根性是男人一手造成的”男人；所以她说：“完美的女人比男人更完美”，“而一个恶毒的女人就恶得无孔不入’气又调侃说：“女人的确是小性儿，矫情，作伪，眼光如豆，狐媚子（正经女人虽然痛恨荡妇，其实若有机会扮个妖妇的角色的话，没有一个不跃跃欲试的）。聪明的女人对于这些批评并不加辩护……”<br />
　　女人敢于对女人说出关于女人的真话，那个女人才是真正的女人。<br />
　　文学艺术长久的生命和魅力，依然在于信守和表现你自己所感悟的真理。<br />
　　张爱玲看来不是一个女权主义者。她对于女性自身的认识，更尊从世界的原生态和生命的自然本质，如江河入海，寻着地形地势的天然流向，绝不奢望将其纳入主观和人为的轨道。有好说好，有坏说坏，好好坏坏，任由女人自己去体味评说。言语间不乏诙谐又辛辣的批评，充盈着哀其不幸，怜其不争的挚爱之心，比起那些激烈鼓吹女性统治世界，一味赞美女性却无助于克服女性弱点的种种“主义”，倒更有实事求是、返本归原的一份真诚善意。<br />
　　所以张爱玲推崇《大神勃朗》中的地母娘娘，她说：“超人是男性的，神却带有女性的成分……神是广大的同情、慈悲、了解、安息。”如同女人永远伟大的母爱，精神里面“有一点地母的根芽”，带着“光荣燃烧的生命的皇冠”，“像大地的偶像，眼睛凝视着莽莽乾坤”。<br />
　　许多年过去了，我们今天的女人有了经济的独立，婚姻恋爱的自由选择，改换了服装和生活方式，但女人却还是那个女人——“有美的身体，以身体悦人；有美的思想，以思想悦人，其实也没有多大的分别。”<br />
　　同半个世纪前的张爱玲略有一点小小的分歧，在于那最后的一句。<br />
　　现代女性的自我意识觉醒后，大约已不满足于以身体和思想悦人。女人在情爱中，须以身体悦己；面对世界，则以思想悦己。聪颖的女人不再专为男人展示她的可爱，智慧的头脑将首先使自己获得欢愉，那欣悦才有地母般的根芽。<br />
　　大写的“人”字有一日我突然悟出，我的先天性营养不良或是某种维他命过剩，也许都应归咎于那句话。那句话在三十年前就作为父母的座右铭写在了我的掌心，那句话是说，中国现代文学几乎无可一读，要读就读外国文学。<br />
　　家里果然都是外国文学，从老托尔斯泰到盖达尔，从普希金到肖洛霍夫。<br />
　　除了一套安徒生童话以外，这个外国文学的天地长满了俄罗斯和苏维埃的枞树、浆果和马铃薯。那时候以为外国文学就是沙皇、哥萨克再加苏联红军。<br />
　　这一段近于崇拜的痴迷，在我整个一生的文学信念中，打下了崇高与美的桩子，并在这个根基上建立起对真诚的笃信。少年——青年时代俄苏文学的阅读经验，在我血液中注入的基调便是笃信。这也许可以称之为第一阅读层次。<br />
　　然而当若干年后疯长的叶片覆盖了我几乎整个心灵的天空，而将人类自审之光拒之于外时，我才惊讶地发现，一度疏漏了陀思妥耶夫斯基这颗巨星，是多么遗憾的损失。假如我早一点读懂陀氏，也许我不至于那么晚才摆脱幼稚。<br />
　　然而阅读的经历本身就是人生的经历。我记起那个狂热的60 年代末，最初触摸着陀氏作品所感到的那种对苍凉人世的恐惧和怅惘，使我本能地疏远它。二十几年后重读《卡拉马卓夫兄弟》，却在灵魂中引起了强烈震撼，好似自己又重新活了一次，或是生命刚刚从头开始。因着如同哈雷慧星般回归的《罪与罚》，因着复生的《日瓦戈医生》和《阿尔巴特街的儿女》，在我临近四十岁的时候，才重新意识到俄苏文学依然并永远是我精神的摇篮。岁月不会朽蚀埋藏在生活土壤之下的崇高与美的地基——我们拆除掉密不透风的愚昧和笃信，重新开启了疑问之窗的笃信。如果不笃信在人世的丑恶与伪善之上，还有超越了世俗的光荣与爱之神的召唤，人生还有什么值得过的呢？<br />
　　外国文学之旅的第一层次，结束在1969 年夏天，我从家中封存的书箱中，偷出了那本珍爱的《青年近卫军》，踏上遥远的北去列车之时，车轮碾碎了往日的童话给予我的全部梦想。<br />
　　那以后有一一个没有书籍没有文学的饥饿年代，在冰凉的土炕上翻烂了从家里带来的书。有时会从别人的炕席下冒出一本没头没尾的《高老头》或是《斯巴达克思》，冒着被没收的危险，也许还会摸黑走许多路去别的连队交换。外国文学，天边的一块彩霞，你仰望它，渴慕它，却不可能将它踏实地拥在怀里。头顶沉沉的乌云总是落着失望的雨滴。然而，阅读的第二层次却偏偏开始在这样的落寂与苍茫之中——每年一度的探亲假，回到江南家中，它这个无法囚禁的幽灵便又悄悄走来与你相伴。普天下对“资产阶级”的禁令中，寻书觅书竟有一种类似偷情的快感，实际上你们彼此从未背叛与分离。<br />
　　就从那个时候，我开始隐隐感觉到了前面所说的阅读经历是人生经历的一种显现。壮丽崇高的俄苏文学自然而然地从我面前隐遁，狡诈的老巴尔扎克、凄惨的狄更斯、神秘的梅里美、浪漫的雨果陆续向我走来，那阶段我读的几乎全部是英法文学。由于“历史问题”被发落到图书馆去工作的我的母亲，为我提供了阅读的方便（感谢70 年代的专案组），我于是好像登山走到了海拔某个高度：阔叶林渐渐消失，只剩下耐寒的针叶林以至最后的高山苔原。书中残酷的世相及复杂的人际关系，撞击着我简单的头脑，并响起一声声痛心的发问。读懂了某本书，恍然发现自己终于长大了。1975 年我在上海修改长篇时，我的抽屉里就放着一本一个复旦大学工农兵学员借我的《简爱》，她断言我必定喜欢这本小说。事实上我没有爱上《简爱》，却引发了对情感的深思。记得当时出版社的负责人问我有什么要求，我竟然毫不犹豫地请求开一张证明，去阅读图书馆不外借的外国文学名著。那个酷热的夏天，我每天一动不动地读着大仲马、小仲马、哈代、罗曼·罗兰，我深爱《德伯家的苔丝》和《九三年》。恰恰是在那一个沉闷黯淡的时期，人文主义的阳光第一次照亮了我混沌的心灵，冲击着编织多年的思想藩篱。面对窒息的现实，便开始有了不满，有了质问，有了沉思和探询。我确信在那几年以后，即70 年代末我走向文坛初期，如泉水般喷涌的那些作品中，所试图表现的人性、尊严、价值观等一切与此相关的话题，都是在那些饥渴的阅读中埋下的种子。如果说第一阅读期在崇高与美的桩子上建起了对人生意义的笃信，那么第二阅读期所建立的便是：怀疑与发问。<br />
　　尽管后来对英法文学的了解，渐渐延伸至乔伊斯和劳伦斯、延至萨特、罗伯一格里耶与加缪，但在那个极其压抑的环境下生发的对现存秩序的怀疑与发问，在我整个创作生涯中，如登山的鞋子一般与我同行。<br />
　　1978 年以后至今的日子，我想可以算作新闻记者的第三层次。中国对世界打开滞重的大门，世界的现代文学宝库对中国敞开了大门。在这个令人炫目的文学世界中，最先读到的便是约瑟夫·海勒的《第二十二条军规》。随即是福克纳，是索尔·贝娄，是欧茨，是艾丽茨·沃克，是玛格丽特·杜拉……<br />
　　还有回过头去重新注视的海明威和斯坦培克。对现代世界充满了反叛精神的美国文学，使我重新思考传统的真善美价值一元论与个人选择的深刻矛盾，思考人之非理性与行为、生命的关系。这是一次现代意识的重新启蒙。新奇而别有意味的小说形式，亦使我快悟，小说还可以有这样千奇百怪的写法。<br />
　　随后，蜂拥而来的卡夫卡的绝望、迪伦马特的虚无、君特·格拉斯的荒诞，及其他一系列现代翻译小说，也为我以文学反思人性的本质、人类生存的困境提供了新的佐证。这一时期阅读的外国文学作品，真是令人眼花缭乱，目不暇接。我在惊喜与狂热中生吞活剥所能读到的新小说，我觉得自己进入了一个奇妙的新世界。然而，各种贴有不同主义和流派标签的新小说，呈现给我的几乎只有一个特征，那就是传统小说秩序的破碎崩溃和重建。小说天地已不再有任何模式和规范。奇异的构思、叙述方式和富有弹性的语言，创造出了一个与现实生活形成强大反差的、极其自由宽广的艺术空间。小说变得无所不可为和无可不为。现代小说自由的灵魂已超拔了它痛苦而荒谬的躯体，而还原为自我实现的可能。它们对我的吸引甚至超过了小说本身，我试图踩着这叶空中之帆，驶越浊浪滔天的人生之海。而如何写自己的小说反而变得无关紧要甚至一片迷惘。<br />
　　紧接着便是席卷文坛的拉丁美洲文学热。依着好奇与时髦的惯性，我也读马尔克斯、博尔赫斯、略萨。……我与职业文人们一道，去探究那块蛮荒之地的民族文化之根；探究从那纷乱无序的小说写法中，重新聚合与明晰讲故事的方法。隐入故事的泥塘之后我一片手忙脚乱。据说没有根的作家根本不能算作家，不会讲故事的小说家也不能算作小说家，于是在拉丁美洲魔幻的阴影下，我终于发现自己从南到北漂泊多年，非但无根也不会讲故事。我的小说等于零？<br />
　　读了几十年外国文学，读到最后便是如此一个怪圈。<br />
　　如果阅读最终已经成为一种裹挟你、指使你、支配你的身不由己的时髦<br />
　　新潮；如果阅读不再是一种个人的选择，个人的意趣，个性的默契；如果阅读不再是一种仅仅属于你自己的人生经历，那么我应该早已淹死在浩瀚的书海中，失去自己创作的冲动，而决无必要在此夸夸其谈。正如我的小说是写给我自己和与我相通的读者，那些遥远的陌生的异国作家，哪一位是为了我而写作的呢？<br />
　　从屠格涅夫到乔治·桑到杰克·伦敦到艾赫玛托夫，我无法说出我最喜欢的和最不喜欢的作家，我不能说谁是最优秀的和最不优秀的。我只知道世上一定有一本书是真正属于我的。不要用古董搜集者和拍卖行的鉴赏家的眼光去看它们，属于你仅仅因为它发出了你心底久远的呼唤——事实上，这些年在外国文学书海的倘徉中，我捡起的一只只贝壳都已成为书架上的标本，却有两只贝壳依然栩栩游动在我心的海湾里：一是《一九四八》；另一是《生活中不能承受的轻》。<br />
　　当然不会是怪圈，小说毕竟不是画出来的。如果第二层是怀疑，那么第三层便是没有返程的叛逆。<br />
　　很多年前父母对我说，要读就读外国文学。很多年后才知道这话的原意竟是出自鲁迅先生。先生的遗训虽有崇洋媚外的嫌疑，却毕竟让人深思可读可不读的中国文学到底出了什么毛病？我决无意否定悠远古老的中国文化传统，但对于步入现代社会的作家，更重要的也许是对人自身的认识和关于自由的启蒙。说到底，读人家的书，还得写自己的书；打入地下的桩子上，还得盖起自己的房屋。外国书读得再多，总不致于会脱胎成外国人。怪圈里那股水流倒过来看，也许是一个螺旋体，只看你手中的标尺了。<br />
　　记得《读书》上有篇文章曾说，中国人首先关心的是做“中国”人，然后才是人，却不知人首先是人，然后才是中国人。我以为极精彩。中国人与外国人，都有地球人无以解脱的共同苦恼；中国文学与外国文学，亦如地球一样，本应是无国界的流通领域。我想鲁迅先生与我父母都是有远见的。更何况，不知人们是否发现，构成外国文学的外语，确切说，条顿语系中的英、法、德语，与汉语之不同，还在于它有一个大写的“人”字，大写的人字是否又恰好为中国文学补上了一个缺口呢？至少在那些为我写的书，和我为别人写的书中，隐隐地透出这个字迹。<br />
       <strong>文/张抗抗</stron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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