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尼·莫瑞森之歌
每到新年将临的前夕,世界上就显得格外喧嚣,因为这正是每一年度诺贝尔文学奖决定得奖人的时候。名单尚待公布,在得主尚未决定之际,便有各种猜测;美国文坛亦不例外。众多候选人中,托玛士·品钦和乔埃斯,卡罗尔·欧茨二人的大名,颇得关心文学奖者的瞩目,此外候选榜上有名的还有V.S.纳保尔、陶里斯·莱辛,以及玛格里特·阿特伍德诸人,但最后的获奖者竟是黑人女作家托尼·莫瑞森,这甚至出乎莫瑞森本人的意外。当清晨友人在电话中告诉她时,她自称“我的第一个反应就是不相信”。但是瑞典文学院却以莫瑞森的“把语言从种族的桎梏中解放出来”和“用诗歌一样珍珠的语言写作”,而选中了她。这位获选者的确是十分合适的人,因为在文学事业中,她在美国文坛也被视为以威廉·福克纳(诺贝尔文学奖 1949年获得人)为代表的南方文学后继人,而且在美国的黑人文学中,又是拉尔夫·埃利森和詹姆斯·鲍德温以来最出色的黑人文学家。
诺贝尔文学奖从来没有给过美籍非洲人,颁给妇女的除了赛珍珠之外,也没有给过别的美国的女作家。而莫瑞森这位美国阿尔巴玛分成制佃农的女儿,却戴上诺贝尔文学奖的桂冠。她认为这不是她个人的胜利,而是“我希望这还说出了美国非裔文学作品的一个进步。这种文学已经是主要文学事业以外又一种文学”。此语意味深长。
当莫瑞森的《宠儿》(1987)出版后,有四十八位黑人作家和批评家签名抗议美国主要的文学奖忽视了这部小说,这一年《宠儿》得到了普利策奖。事实上,这时莫瑞森早已在美国文坛上占有了一席之地。她的父母曾经是阿尔巴玛的佃农,以后迁居到俄亥俄州的钢铁之城洛雷因,以寻求较好的生活。托尼于1931 年诞生,是四个孩子中的第二个,正逢大不景气的年代。她的父母只要有活干,便去干活,而且她父亲不相信人世间白人的每一个字和每一个姿态,当然他有理由具有如此的信念。托尼长大起来,牢记她家人常讲的一个故事:她在两岁时,因为父母欠了房东四块钱房租,邪恶的房主就想放火烧了这座屋子,使她们一家人葬身火海。那时她只有两岁,还记不清楚事实的经过,但她深信这个插曲。当她后来从事写作时,她的笔下充满了这种仇恨所得到的不可比拟的企图,以及此种行为所招致的一切。到了十二岁,她就去工作贴补家用。她以优良成绩在中学毕业,进了华盛顿州的霍华德大学,当时这是一所全是黑人男女青年的学校。以后她进了康奈尔大学,攻读英语,毕业论文研究福克纳与弗及尼亚·伍尔夫作品中的自杀行为。她于1955年得硕士学位,这学位可以使她去大学教授英语,起初在德克萨斯,以后又回到霍华德大学。当她开始创作小说时,由于她对于福克纳著作的熟谙,帮助了她的写作。1970 年,她出版了《深蓝色的眼睛》,“写到那些妇女已经到厂随时随地可以发泄不快的境地,倦于展望死亡,对于接受痛苦时,可以无视痛苦的存在。”
她在霍华德大学教书时,与牙买加建筑师哈劳德·莫瑞森结婚,生了两个孩子。当婚姻生活变得不幸福时,托尼就埋头写作,并从中得到安慰,若干年后,她回忆到此段生活,还不胜欣喜,说自己是个“怪癖的人”。她写的故事中有个黑女孩祷告上帝给她一双蓝眼睛,使别人看了会称赞她的美丽。这个故事以后又鼓励她写成一部长篇小说。
多少年来,她都在业余写作,当她不做妈妈和支持家庭衣食开支的时候。1964 年,她和哈劳德离婚,她即辞去了在霍华德大学的教职,和孩子们迁居到纽约州的锡拉丘兹,在兰登书屋下属的一个公司编辑教科书。三年之后,她又调到纽约总店当编辑。托尼·莫瑞森在教学和编辑工作方面,都做得得心应手,使她在事业上得到超过白人的成功。我访美时曾经在招待酒会上和托尼见过二次,谈过话,发现她是个十分和蔼与风趣的人,但是看问题却极为深刻和尖锐。那天王蒙给她的印象很强烈,对于王蒙学了一两月的英语就能谈笑风生,赞叹不止,认为中国人是绝顶聪明的人。那天我们谈得很融洽,她也给我很好的印象。当然,彼时我没有读过她的作品,不可能体会到她在黑人文学中的建树,但她使我深感美国黑人健壮体魄所孕育的使命感。他们在黑人民族复兴中,一定可以得到胜利。
她在当编辑为他人润饰原稿文字时,在心里还保存有自己的领土。
在当代美国文学中,她能知道黑人妇女所占的地位是什么吗?被她写入虚构小说中的洛雷因的戚友,是否都已写出了她们的可爱、争吵与纯正的复杂心态呢?这些问题,在她以后写的小说中都给予了巧妙的回答。
《苏拉》(1973)写出了两个黑女人风涛般的友谊,她们反对强制去服从和反叛那些包围她的社会。《所罗门之歌》(1977)是她唯一写男性主角的一部小说,托尼·莫瑞森对批评及商业气氛的突破,写一个男黑人变换不定的冒险故事,使她得到了令誉而且扩大了她的读者群。她最后一个长篇《爵土乐》,我还无机会阅读。
那些不喜欢《所罗门之歌》的人,就选中她的《宝贝儿》(或《宠儿》。这部小说写一个逃亡的农奴解放了他女儿的故事。这使她获得了美国全国书籍奖和全同书籍批评者奖,最后得到普利策奖。美国的《时代》杂志认为瑞典文学院在授奖理由中说“她要把语言从种族桎梏中解放出来”这句话并不确切,因为人们称颂莫瑞森“超越了”她书中角色的黑皮肤,而给予她们抽象的普遍性,使人人能够理解。
托尼·莫瑞森说:“我们的沉默已经太久而且太深了。”“在合乎正规的文学里,我们常常被提到以及被告知,或者把我们当笑话讲,或者只是一个淫荡的一无血肉的行尸走肉。今天我们已夺回了叙述手段,就要诉说我们的故事。”当她写黑女人时,带着十分强烈的崇敬之感,她的狂热的小说并不以夸张做交易,因为她小说的写作是为了黑人的解放。
美国的批评家说托尼·莫瑞森是位伟大的合成音。在她的小说里融合了散居各地非洲后裔的感伤情绪和美国文学里的传统主流,也反映了最高学府的学识和出版社的手艺及一种门外人的义愤。莫瑞森作品中充满了无可否认的政治意义掩覆着作品的文学意义。1991 年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南非女作家纳丁·戈迪默说,“诺贝尔文学奖并不因性别及种族而颁发,如果是这样,则成千的平庸作者都会被选中。托尼·莫瑞森获奖的意义在于因为国际公认她是一位杰出的优秀作家。”
实际上,托尼·莫瑞森并不以她的小说作为教育人民的工具,她走的是相反的道路,白人作者很少称誉“超越”白皮肤角色以外的,而莫瑞森则特别强调作品中人物的种族特征:黑色男女所受的压迫和他们在美国的地位。有人称她为美国黑人文化民族主义音,她可以当之无愧。
冯亦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