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签

时间: 2010-03-03 / 分类: 书边散议 / 浏览次数: / 读书笔记 / 订阅

一般人读书时都有一个折书角的习惯:在读到某一页停下来的时候,便把那一页的角尖反折上去,作为继续翻读时的记号。其实这习惯是并不好的。因为根本就 损害了书本身的完整;特别是那些用坚韧的纸张印刷的漂亮书本,更经不起这样一种摧残。如果读书的是个忙人或懒汉,一本书得间断十次八次才能读完,则那本书 也得折上十页八页的角尖,殊不雅致。相传司马温公爱护书籍非常周到,他对于书的诫条,有不许以指头蘸口涎翻书,不许以指甲翻书等规定。上述情形如果在他那 样的爱书家看来,简直是不能容忍也不可原谅的一种行为。
西洋书往往有一种便利读书人的设备:钉装时在书顶处镶一条漂亮的小丝带,夹在书页中,你读到哪里停止就把丝带夹在哪里,而丝带的长度恰恰超过书身三几分,再读时拈着丝带一掀就是。
但是我们的书籍还不容易进步到镶上丝带的地步(就是西洋书也并非普遍)而一本书也通常不是一口气能读完的,有什么方法可以代替折书页那种作用呢?最好的东西便是书签。
所谓书签便是夹在书页中,作为记忆符号的一种东西,通常是用硬纸制造的,形式是长方,或长尖,或椭圆,不一而足,但原则上总是狭长,这是为了配合书的形体的原故。
正如藏书家一样,书签的正面作用虽然仅是作为记忆符号,然而它本身却是一件具有艺术趣味的东西,因为在签面上,往往印着彩色图案:花卉,鸟兽,景物之 类;或是印上一些与读书有关的格言或诗句。在书签顶上,多数系着一条彩色的丝线,这么一种设计,在一个读书人除了获得实用之外,还可以在开卷掩卷之间,唤 起欣赏的情趣,而在倦读的精神上发生调剂的作用。
西洋书签的制作是很漂亮的,不但所用的纸质很讲究,印刷很精致,就是图案的设计,色彩的运用也极其考究。其华贵与可爱处,有如一张圣诞节的卡片一样,也有些书签是专门制造了与圣诞卡片一同并用的——除了贺年之外,还可以给对方作书签。
中国也有书签的制作,但坊间所出售的很不令人满意,无论印刷与图案都说不上艺术意味,有些则以电影明星的照片作画面,更是俗不可耐了。
其实要满意的书签,最好还是自己制造;方法简单而趣味却浓厚。
你可以搜集一些精致的小书图,不管是人物或风景(色彩丰富的更好),也不管是完整或局部,只要它适合剪裁而又为你所喜爱的,都可以采为制书签的材料。 你可以按照那画面所容许你运用的限度剪裁一个适当的形式,然后用一张硬纸作“衬底”黏贴起来,使它坚挺:最后则把衬底硬纸沿住那幅画图的形势剪一遍,但以 上下一条空边为度。全部工作便完成了。如果你想在你所制的书签顶上系一条丝线之类的东西,我介绍你一个同样是废物利用的方法,便是找一条美国香烟烟包上所 缚住的红色胶带,作丝线的代用品,真是既经用而又美观。
《华侨日报》1946年8月19日  叶灵凤

人不读书,其犹夜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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